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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銘美術館2016藝術長廊「愛‧傳遞」-壁畫創作展徵件

主辦人/單位: 朱銘美術館
活動類別: 其他

首次展演日期: 2016-02-02    結束展演日期: 2016-05-01

活動地點: 朱銘美術館
活動地址: 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2號

關於展演:

每年七、八月盛夏,朱銘美術館邀請新銳藝術家一起在200公尺長的藝術長廊現場創作,並結合創作對談及工作坊等推廣活動之舉辦,開創藝術家、觀眾與美術館之間的創作交流與知識分享平台。

2016藝術長廊以「愛.傳遞」為主題,所要傳達的是「生命之愛,透過傳遞而生生不息」。預計邀請22組新銳藝術家,以平面繪畫、立體及複合媒材創作等多元表現形式,將生活周遭對人、事、物或相關愛的體驗及故事,透過藝術表現形式,引領觀者從不同的面向觀看及感受愛的不同姿態與內涵,重新思考愛的定義,反思現代社會現象及展現愛的面貌,「愛」透過視覺傳遞而生生不息。

今年徵件時間為自2月2日至5月1日止,創作時間為7月2日至8月27日止,歡迎年滿18歲以上,對戶外壁畫藝術創作具熱情之個人及團隊,踴躍投稿。

徵件簡章及申請書請下載:http://www.juming.org.tw/opencms/juming/hotNews/news/news_0148.html

徵件時間

圖稿徵選:即日起至2016年5月1日(以郵戳為憑)。

徵選公布:2016年5月中寄發通知,並於本館網站公告。

創作期間:2016年7月2日至8月27日,週二至週五及週日10:30~18:00,週六10:30~20:30。

徵件資格:

年滿18歲以上,對戶外壁畫藝術創作具熱情之個人及團隊。(每一創作團隊至多3人)。

徵件辦法:

(一) 申請者檢附【附件一、徵件申請書】及【附件二、創作圖稿】,以掛號郵寄至本館展覽部。(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2016藝術長廊徵件」字樣)

(二)   徵件申請書:請務必詳填徵件資料,並於簽名欄位簽名或蓋章。

(三) 創作圖稿:請提供紙本(橫式A4尺寸)及數位電子檔(每張圖片1MB以下的JPG檔),並書寫清楚(請勿以粘貼紙貼上)姓名及作品名稱。

(四)   藝術長廊現場照片及尺寸,請參考【附件三、朱銘美術館藝術長廊空間圖】。

(五)   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受理。送審資料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存檔。

評審標準:

(一)   主題明確性及提案完整性。

(二)   創意度與媒材實驗性。

(三)   戶外展示耐久性及安全性。

(四)   觀眾互動性及空間結合度。

 

權益:

(一)   每位創作者獲頒藝術長廊入選證書壹張。

(二) 提供每位創作獎金(平面繪畫新台幣伍仟元整、立體/複合媒材創作新台幣壹萬元整),及創作所需之顏料(水泥漆)、刷子。

(三)   提供每位創作者20張美術館餐券及飲水。

(四)   每位(組)創作者贈送朱銘美術館參觀證12張。

(五)   每位(組)贈送展覽專刊9本、紀念隨身碟6個。

(六)   每位創作者享有本館「會員卡」一年之會員權益,包含一年內本人可不限次數免費入館、館內用餐、購物可享九折優惠,及定期收到朱銘美術館季刊等。

義務:

(一)   送審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若有任何爭議,概由申請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   入選者享有其現場創作之作品一切權利,惟應同意並授權本館享有公開發表、宣傳及出版之權力。

(三)   入選者同意由本館指定實際創作牆面,並就現場創作比例、展示安全性及耐久性提出創作討論與調整。

(四)   入選者同意創作期間內於本館藝術長廊現場完成創作,惟遇天候不佳、不可抗力等因素,得視情況延長創作期限。

(五)   入選者同意於本館藝術長廊展出作品一年,且本館得視情況調整展出期間。

(六) 入選者須同意配合參與展覽相關之媒體宣傳與推廣活動,包括「創作說明會」、「工作坊」、「分享交流會」及「開幕儀式」等,除有特殊原因不克參加者,全勤參與者獲頒新台幣壹仟元獎金。

(七)   展覽期間作品因外力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損壞,入選者同意無償到館進行維護與修復。

收件地點及聯絡方式:

(一)   收件單位:朱銘美術館展覽部 收。

(二)   收件地點:20842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2號 

聯絡電話:02-2498-9940 轉1501。

活動聯絡電話: 02-24989940轉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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