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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暨演奏廳、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110年7-12月檔期開放申請。

本市各藝文中心演藝廳、演奏廳110年7月至12月檔期,即日起起至10月9日止受理申請。

主辦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活動類別: 舞蹈 , 音樂 , 戲劇 , 戲曲 , 其他

首次展演日期: 2020-09-09    結束展演日期: 2020-10-09
詳細時間說明:
本市各藝文中心演藝廳、演奏廳110年7月至12月檔期,即日起起至10月9日止受理申請。

活動地點:新北市

關於展演:

一、場館:

(一) 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

(二) 新北市藝文中心演奏廳

(三)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

(四) 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

 

二、開放檔期:

(一) 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110年7-12月開放申請檔期請參閱附件1。

(二) 新北市藝文中心演奏廳:110年7-12月開放申請檔期請參閱附件2。

(三)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110年7-12月開放申請檔期請參閱附件3。

(四) 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110年7-12月開放申請檔期請參閱附件4。

 

三、檔期申請說明:

(一) 本市各藝文中心演藝廳、演奏廳110年7月至12月檔期,即日起起至109日止受理申請。

(二) 請備妥下列資料,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親送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指定收件地址。

1.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檔期暨節目審查申請書1份。

2. 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份(如係個人提出申請,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申請表1份(附件6)。

4. 演出企劃書1份。

5. 其他演出相關附件及錄影或有聲資料1份(3年內之演出作品為限,並註明錄製內容、演出者、日期及地點。影音資料請節選精華片段5分鐘以內,檔案大小限制為1GB以內)。

(三) 親送或郵寄收件地址:

1. 申請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22066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2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收。郵戳為憑。

2. 申請新北市藝文中心演奏廳:22042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新北市藝文中心收。郵戳為憑。

3. 申請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收。郵戳為憑。

4. 申請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2384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8號,樹林藝文中心收。郵戳為憑。

(四) 申請資料未齊者予以通知補件,未於規定期限內(7日)補齊資料者則予以退件。

(五)「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檔期暨節目審查申請書」請於官方網站下載:

1. 新北市藝文中心:www.artcenter.ntpc.gov.tw/演藝廳申請/新北市政府展演場地申請SOP項下。

2.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www.xzcac.ntpc.gov.tw/場地申請/場地申請租借。

3. 樹林藝文中心:www.culture.ntpc.gov.tw/shulin_artcenter_chi/演藝廳申請/新北市政府展演場地申請SOP項下。

(六)新版「新北市政府藝文展演場地之收費標準」於109年3月18日公告施行,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將依新法規辦理。

(七) 檔期申請暨節目審查:由本局及學者專家三至五人組成「演藝廳檔期申請審查委員會」,辦理檔期申請審查事宜,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演奏廳、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及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檔期採分開審查制,審查結果另行通知。

(八) 洽詢電話:

1. 申請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02)2950-9750分機103莊小姐。

2. 申請新北市藝文中心演奏廳:(02)2253-4417分機101廖小姐。

3. 申請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02)2276-0182分機312黃小姐。

4. 申請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02)2682-0035分機17蕭小姐。

費用說明:

售票網址: https://ppt.cc/fT1Vix
活動聯絡電話: 02-2276-0182    活動聯絡人: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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