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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藝術家的實質需求》北部場討論會後的碎語

Author: 陳韋綸, 2019年08月18日 11時47分

717日《年輕藝術家的實質需求》討論會發生前,裕軒跟我提到想要舉辦一個討論會,我心裡想,或許當前缺乏跨院校討論的平台,使得學院間的籓籬更加劇烈。但從當天的討論看來,這個鴻溝不只是在創作觀念上的差異,更多的是各自對藝術家這個身份理解的差異,還有各自對於實質需求的歧見。在討論會的起始,在VT藝廊擔任行政提出了一個問題「藝術家到底是作為身份?還是職業?」我認為是創作剛起步的人,都應該深切思考的問題。我永遠忘不了在考研究所前,在元智任教的教授對我提的問題「如果你想要對社會有貢獻的話,為什麼不去當志工,而選擇從事藝術創作?」姑且不論是有意或是無心的提問,這都是我在面對創作、策展或者書寫時重要的依據。在我大三準備升大四的期間,因為我經常在自己的臉書展示自己的創作,無意間被彰師大的同學邀請,一同在435藝文特區辦了我人生第一次校外的聯展,某天在我到展場的時候,志工阿姨問我「你們到底在做什麼?我在這幾好幾天都看不懂。」於是被志工訓了一頓,後來我接受阿姨的建議,撕下筆記本的一頁,補上作品的文字敘述。這成為後續我認為藝術在面對大眾的時候,應該保持平易近人、且能夠讓大眾也能理解的態度。

藝術的存在,很大一部分就是為了與他人溝通,就像大學在與涂老師討論作品時,他告訴我,不想被看見且不想溝通,就失去了藝術展出的必要性。從元智到北藝這段期間,老實說我也一度被看起來複雜的論述給迷惑著,或許這是我們認為專業的藝術姿態,好像只有透過這般如此的書寫,在文字中夾雜學者的話語,才能使自已的作品成為藝術。這也是我在學院裡,常常會遇到學弟妹問我的問題,我的看法是,創作方法本來就有很多種,在當代藝術裡面,藝術的觀念特別是決定作品好壞的依據,論述只是其中一種管道,而且依附著知識生成的創作,和論述是脫離不了關係的,但如果你的創作本身已經具有強大的渲染力,論述則不必然存在。不過在還沒脫離學院,到舒適圈外和大眾溝通前,似乎很難真的理解到這點。因為在學院所以我們理所當然的可以自稱為藝術家,在當代藝術蓬勃發展的當下,藝術家有很多種型態,但我認為藝術家本身即是一種具有公共性的身份,這並非閉門自居就能達到的,社會與自身的生命經歷成為藝術的養分,藝術也理所當然的能夠反映社會現實。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認為創作應該在個人表現與公共性中取得平衡,才足以證明自己的創作是有意義的,而這個公共性不是單純地指涉社會議題,同時也面對著龐大的藝術史幽魂。

陳晞分享裕軒於北部討論會後的文章時,搭配凌瑋隆的那篇訪談說道,藝術圈內的年輕創作者多半存在著身份繼承的焦慮。我認為導致焦慮的因素之一,可能是學院內目光所及之處,盡是被認為成功的藝術家,而在這個消費快速的洪流裡面,想讓自己像短時間內被豎立起來的標竿,齊升藝術家之列,這個傳媒時代,成功模板也一併地啃蝕著藝術領域,而大家卻忽略成功的背後必須長時間地付出努力,才能有具體的成果。其二是,近幾年來不斷受到批評的藝文補助,跟前些年比起來並沒有更少,而就算文化部的新秀補助取消了,仍然有各式各樣的藝文補助、藝術競賽能夠參與,不過創作的人口基數比以往更多,也使得競爭更加地激烈。在藝術活動日與俱增下,每週都有好幾個展覽開幕,有的展覽都還沒來得及看就可能已經結束,在大量的展覽之中,藝術的能量也在洪流中被消耗了(於是我就只看我真的想看的展覽)。而年輕創作者對身份的焦慮,在這個速成、消費的社會則更難抵抗名氣的誘惑,因而忘記當初選擇走進藝術創作的初衷為何,本末導致地先將成名放在創作之前,更是在失敗主義的迴圈中躊躇不前。

過去我除了在創作的焦慮外,也曾經對於身份這件事感到困惑,是否在選擇走入展覽製作的路途上,就必須放棄個人創作?又或者策展跟布展人員的身份是否會衝突?回到「藝術家到底是作為身份?還是職業?」在討論時我說,在成為專業藝術家以前,似乎都難以避免地要歷經長時間的淬煉,過程中可能為了生存,而必須去做其他賺錢的事,但藝術家就不需要賺錢嗎?藝術家也有可能接到委託的創作、設計案,或者在學院內擔任講師、邀請座談,如果能夠專職,誰想要兼差?我認為在成為專職前,藝術家即是一種多重身份的職業,而且藝術創作不應該只是藝術的事。在諸如拍攝、剪接、排版或者布展,都必須具有創作思維,才有可能真的把事情做得好,與其說藝術是一種身份,不如說是一種態度。當初選擇往策展發展,並非是因為策展人掌握話語權的這件事,對我而言,策展是藝術的實踐方法之一,也是藝術跟大眾對話的重要橋樑。策展人是協助藝術家創作的職業,不管是藝術家的想法使論述上能將問題推進,或是在討論作品的過程中能給予藝術家不同的理解方式,都是一種互相成長。在我剛上北藝的時候,有同學跟我說過「你不要管其他人怎麼樣,北藝的人都很自私,你管好自己就好。」當時聽到令我很訝異,因為我認為整個社會要進步,就是需要大家的互相協助才有可能,在過度個人化與仇視對立中,整體社會是難以前進的,遑論藝術只是社會的某一個群體。我希望能成為自己欽佩的策展工作者,除此,在自己能力許可範圍內,能夠維護藝術家的創作自由以及生存權益,並改善藝術工作者的環境,最起碼我不願看到藝術家、技術人員在經過我的環節有被剝削的可能。我不知道我能做到多少,但盡我所能去做。

這場討論會有很多不同的面向,很難聚焦在單一的問題上進行討論,有關於生存、關於錢、關於補助、關於如何成為專業藝術家,但這些問題都沒有終點,也不會只有一種發展的路徑,我認為在明確知道自己為何要創作時,這些都不足以成為阻礙自己前進的絆腳石。而前述的這些具體的問題,我認為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憑藉自己的力量去組織團體來進行學習,不論是校內、跨校展演都有可能,因為很多事情只有在自己真的需要用到的時候,才能真的學會。討論會結束後,複雜的心情使得我很多話梗在喉嚨,恕我只能以很直觀的方式回應這些問題。關於藝術職業、工作或是過勞的部分,聖閎老師在2013年的網誌群裡都有比較深入的討論,大家趕快進去拜讀。

(本來想發在臉書,但我認為這個平台相對具有公共性,於是選擇在這裡發布。如果真的很想問很具體的問題,甚至是預算表不知道怎麼寫,都歡迎透過各種方式來問我,我能就自己的經驗給你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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