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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8年度演藝活動補助計畫」公開收件

新北市「108年度演藝活動補助計畫」即日起至12月15日受理申請,歡迎各方演藝單位踴躍投件

主辦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活動類別: 其他

首次展演日期: 2018-11-20    結束展演日期: 2018-12-15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

關於展演:

 108年度演藝活動補助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一、108年度演藝活動補助計畫,即日起至12月15日受理申請。

二、申請演藝活動補助之演出地點如下,歡迎各團隊提案演出:
 (一)本局所屬演藝廳(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1~12月、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1~12月、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廳6~12月)。
 (二)本市空軍三重一村。
 (三)本市境內之展演空間場所。

三、應檢具之文件
 (一)計畫書一式十份,內容包括:
    1.本局演藝活動補助申請表。
    2.計畫內容說明。
    3.背景資料
    4.預期效益/票價結構、預估收入。
    5.計畫預算總表及預算支出明細表。
    6.三年內演出紀錄書面資料/獲獎及重要演出紀錄。
 (二)近三年公開演出之影音光碟一份
    (請備與計畫類別相符之視聽資料(VCD、DVD、音樂CD),
     並詳細註明演出內容、演出者及錄製之時間、地點)。
    申請計畫為新創作者,可以完整劇本替代,影音資料於結案時繳附。
 (三)團體或法人組織申請者,應附登記立案證書影本;
    個人申請者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四)通知補件須於10日內補齊,並以一次為限。
 (五)前項各款文件資料,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

四、送件方式:
  申請表、計畫書及相關資料請依序排列成冊,若多案投遞,應一案一信封送件。
  信封請註明「108年度演藝活動補助申請案-○○○○○計畫名稱」
  並以下列方式交付:
 (一)掛號郵寄至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郵戳為憑。
 (二)專人送達(含快遞):於受理收件期間內之上班時間(09:00至18:00),
    送至上述地址。以本局收件時間為憑,不得因快遞或人員延誤而提出異議。

五、相關表格請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下載:https://reurl.cc/EZGe1。

六、洽詢電話:(02)2276-0182分機313蘇先生。

活動聯絡電話: (02)2276-0182分機313    活動聯絡人: 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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