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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生命的倫理尺度

陳泰松

隨著新聞熱度的消失,朱駿騰的《我叫小黑》便消失於它在藝術議題上的社會可見性,這個結局是台灣主流社會之文化窄視所致,且主流媒體通常把藝術當成花邊新聞或結束時說的“來點輕鬆”的墊底畫面,甚至其所熱衷的財經訊息莫不是片面地以中國為馬首是瞻的鎖國,呼應了當前執政黨盤算的“旺中”經濟政治學。其實,朱駿騰的《我叫小黑》早先已在「視盟」的個展(2012年三、四月間)出現過,此件是該作的進階版,同樣的作品理念,因展訊比不上它獲得北美館台北獎優選來得醒目,不被主流媒體知悉與報導,更佐證了主流媒體在處理藝術創作與動物權之問題上的消費性格。那麼,《我叫小黑》招惹何議?按照藝術家的說法,展出的八哥鳥已報備台北市動物保護處,獲准展出,並遵循相關規定進行照護,問題顯然不是如一般媒體聳動報導、為了博取新聞版面而提供閱聽消費之虐待情事上,而在於:人與動物之間的種際倫理,更確切地說,人,包括藝術家在內,在合乎法令下是否有權展示動物。

首先,若說人沒有權力展示動物,理由是基於生命的尊嚴,不能被當作物件來展示的,也就是說,生命不是展示物。若是這樣,我們在質疑《我叫小黑》的同時,更應檢討的是人類設置動物園的合理性。主流媒體喜歡聚焦於虐待事件的戲劇性,因為時效短而張力大的新聞效果是它的商品概念,議題的深究不是其價值所在,反映的是不願損及主流政商社會利益經常患有的犬儒心態與守成主義,因而只能誇大《我叫小黑》的虐囚,不願去撻伐動物園「展示動物之適當與否」或生命在此成為展示品就是明證。

若說生命作為一種展示,不一定會導致物件化的宰制,剝奪生命運作的自主權,譬如說,非洲肯亞的國家動物園是在大自然中以動物棲息地為園區範圍,是人進入到野生動物的生存領域裏進行探訪,當中的動物自由活動,展現的視覺權能跟人類勉強可以算是處於主客能彼此互換的平等關係──已逝的法國當代哲學家德勒茲曾談到一個理念,大意是:人跟動物是要讓彼此保持在互為蹤跡者的關係上,甚至是獵者的關係上。至於藝術創作,基於前述的對等關係但被強制地置入一個展示條件的例子是1974年,波伊斯在紐約蘭尼布洛克畫廊(Rene Block Gallery)演出的《我喜歡美洲,美洲也喜歡我》(I like America and America likes me),這項行為藝術來自藝術家的想法,展示自己與美洲野生土狼同時被關入籠子裏五天的相處情況。人與動物都在試探彼此領域,探查彼此的生物標記,互為對等的蹤跡者,這裏或許有其不可否認的事實;但同樣也不容否認的是這段共處是構築在作品概念上,是人類理性運作的產物及其文化資本的累積,因而動物在此逃離不了成為作品的構件:縱使波伊斯對眾生有「民胞物與」的精神,其實,土狼終究有其象徵作用的一面,而象徵物正如拉岡所說的,它弑殺事物(chose/thing),以至於波伊斯在1967年的行動劇《如何給死掉的野兔講解圖畫》(How to Explain Pictures to a Dead Hare)裏,野兔無稐死活都是組構作品理念的元素,一個在形成記號學意義的鈍質──而不是活物。當然就波伊斯來說,活土狼與死野兔都有其藝術理念的表達,就朱駿騰的《我叫小黑》來說又是指什麼?

很顯然,《我叫小黑》不在於提出“人跟動物”或“展示生命”的美學思辨,而是依他所設想的,想要表達台灣理解自身歷史的話語錯亂,八哥鳥“小黑”便是這個寫照;換句話,八哥鳥在此便是一個象徵物,成為藝術家表達某種想法的媒介。套用康德的語法,八哥鳥作為一種生命,《我叫小黑》不在於把它本身當成目的或思想對象來加以相待,而是藉以達成某種概念的手段,也是我對朱駿騰此作的批評。不過,在這個批評中,我們不應掉入台灣主流政媒利用此作的瑕疵,企圖蒙蔽大眾理解藝術家創作理念的伎倆,因為《我叫小黑》的政治寓言之批判性是前者所不欲聽見的,違反黨國當權者意圖鞏固排他性的單一歷史話語。只有在這個警覺下,我們才能梳理《我叫小黑》的政治話語;這裏有兩個基本的話語,一是批判前面提到的政媒話語體制,另是顯然為朱駿騰所忽略的、並為了達到前者的目的而付出不必要的代價:動物的生命政治學──或可被歸納到生命政治學這個範疇裏。當代藝評家葛羅伊斯(Boris Groys)在〈生命政治學時代的藝術:從藝術作品到藝術文獻〉一文裏便談到,在藝術創作中,生命是無法被呈現,只能訴諸於紀錄或文件化的設置,而往往愈朝向媒材狀態的作品構成,免不了涉及媒介化∕傳媒化的再現體制,成就一種“類政治”的感知操弄,反而愈遠離藝術想呈現生命的美學夙願。

肯定《我叫小黑》的作品理念,但其藝術手法所衍生的美學問題是值得商榷與討論的,也就是前述提到的「展示生命」。我們得說,公眾意見的倫理尺度往往是浮動的,隨機不定的,例如說,改變八哥鳥的展示方式就可能會得出不同的道德觀感,網站waynehphilos.wordpress.com署名“偉恩”的文章對此提出幾個假設性的問題,我繼此也提出個人觀點。一,在運作機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關八哥鳥的籠子不是個別的,而是調整成一個超大籠子的規模,如同在動物園裏看到的尺寸,那又如何惹議?!二,若這樣還有意見,那麼把這座超大籠子從美術館移到動物園現地展出,而民眾在假日攜家帶眷遊動物園時,或許對藝術家的創意還會給予掌聲,並有機會獲得主流媒體的青睞與報導,那又如何!三,若這還有意見,把這座超大籠子放置在大自然中,在展期時定時照護,邀請人們按圖索驥去觀賞,成為一件「特定地點的藝術」(site-specific art),那又如何!四,若還有意見,乾脆在大自然放養八哥鳥,並定時定點給予餵食照護,提供給予學舌的互動機制,讓《我叫小黑》變成一件生態觀念的藝術,這總沒話說吧!

當然,這最後還是有話要講!理由是藝術始終會有語言操作的課題,所謂「展示生命」始終都要付出媒介化的語言代價,說明了生命的展示都是涉及如何觀看,以及這種觀看必然帶有的框定價值與語言運作,譬如一般常說的“那裏發生有意義的事情,它值得去看,或告訴別人,這值得去看”等等,國際著名的行為藝術家瑪莉娜(Marina Abramović)最近登上大銀幕的《凝視瑪莉娜》(The Artist Is Present)便構成這個課題的省思。當然,我們知道這項行動是屬於藝術家本人的作品及其文化資本的累積,是她的藝術語言與理性操作的產物,但我們也無法否認參與者在受邀跟藝術家相互凝視時,彼此得到超乎語言之外的真實感觸與莫名體驗。藝術迷人的地方可能在於把這種凝視的凡常性,提升到一種關切自我與他者的張力時刻,並要求一種如詩的傳頌,一種文化自覺的歷史性。據此,我認為葛羅伊斯的論點應被注意的是「敘事與生命」的關聯性。簡單地講,“活著”還不能嚴格算是生命的表現,只有從它那裏建立敘事(自我敘事或講述自己)才算是它真正的表述,甚至,生命正是建立在敘事能力上,不管這個生命體是碳質,還是被擬造的矽質。因此,我認為《我叫小黑》有一個區域值得討論:朱俊驣跟八哥鳥除了眷養關係外,是否應去建立一個''牠們''共有的敘事。

回想當代藝術受惠於「美學孕育於技術」的現代遺產,將美學擺脫於品味的傳統規訓,朝向各種感知實驗的開發,我認為倫理也可這個向度去掌握它的美學意義,因為它孕育於一種跟政略有關praxis(踐行)。換句話,藝術之所以有意義不在於遵循既成的倫理規範,要求“必須是什麼”的法制,而在於“使什麼成為可能”的倫理行動,不斷重審彼此被宰制、常遭體制化的倫理關係,朱俊驣的《我叫小黑》提供給我們如此這般額外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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