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藝術獎十年最大幅修改‧第十二屆新制評選辦法公布
2013年01月10日
台新藝術獎前十年以獎勵當年度最具傑出創意表現,或最能突顯專業成就的視覺藝術展及表演藝術節目為主;自第12屆(2013年1月1日起),將以更趨近「用藝術打造台灣新價值」的初始理念,打破分類觀念,回應當代藝術跨越疆界的趨勢,以及對當下社會現象的反思與驅動,不再區分表演與視覺類項,以容納藝術創造更大的可能性與未來性,獎項聚焦關注於:
一、能突破現有藝術框架並具未來發展潛力的藝術創作。
二、能夠激發更深、更廣社會人文關注的藝術展覽或表演製作。
三、能重新定義藝術有利於跨界溝通及跨域探索的藝術實踐方案。
以上述獎勵方向,邀請七位國內知名專家學者李俊賢、林于竝、胡永芬、陳泰松、盧健英、陳漢金及王浩威擔負提名觀察重任,同時強化網路功能,建立公眾參與的管道。透過這七位不同領域的提名觀察委員,蒐集、發掘,深入研究各符合本獎項獎勵方向的當代藝術展演,且定期於網站發表評論。提名觀察委員負責選出10-15名入圍作品,交給由董事代表及外部專家所組成的委員會,選出年度入選5名,再由包含國際專業人士所組成之決選會議,評選出大獎一名,獨得獎金150萬元,年度入選4名則各頒贈獎金50萬元,總獎額提高至350萬元。
獎項新制將於2013年進入第十二屆全年度的觀察與評選,得主則將於2014年5月揭曉。第十一屆則仍延續舊制,於2013年3月公佈入圍者,5月頒發視覺與表演大獎。
台新藝術獎第十二屆起新制變革重點:
屏除分類系統:不分表演與視覺類項,揭示當代藝術打破界域的時代趨勢,並推動跨域討論。
調整獎項方向:強調藝術的社會參與性,及透過藝術跨界溝通與跨域探索的力量。
增列入選獎與提高大獎獎金:不分類選出5名年度入選,從中選出大獎得主一名,獎金150萬元,4 位年度入選各獲獎金50萬元。總獎額提高至350萬元。
(原台新藝術獎頒佈視覺及表演大獎各一名,各獲獎金100萬元,評審團特別獎一名獎金30萬元,總獎額230萬元)
強調「提名觀察委員」責任制與提出觀點:由七位提名觀察委員同時擔任網站版主,引動藝術討論。
強化網路功能:建立公眾參與的管道、觀點的互動討論,新網站「ARTTALKS」明年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