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證物 :公園 Prima Facie Exhibit : Park
主辦人/單位:
弔詭畫廊 Crane Gallery
活動類別:
展覽
首次展演日期:
2014-04-12
結束展演日期:
2014-05-17
詳細時間說明:
開放時間 Open:
星期二 -星期六 11:00-19:00
Tue-Sat 11:00-19:00
活動地點:
弔詭畫廊
活動地址:
高雄市 五福四路184號
藝術家|Artists:齊簡 CHi Chien
展覽日期|Term:2014.04.12 –05.17
開幕|Opening:2014.04.12 3:00 PM
「表面證物」來自於法律用語「表面證據」(prima facie evidence) ,所謂「表面證據」意指根據初步印象就能得到某種明確結論的證據,有別於進一步的證據。「表面」一語雙關,有「表面上」和「表面」兩種涵義,「表面上」的意思是外觀上,非實質的部分,例如說:他心裡很高興,但表面上很冷淡。而「表面」的意思是指物體跟外界接觸的部分,例如說:這張桌子的表面。
「證物」強調了「物件」是認識過程中一個可驗證基礎。「表面物件是什麼?」「表面物件在哪裡?」是桌面、布面、鏡面、牆面、地面…,一種對物件體表的微觀、肉身皮質的轉化,還是真實與虛擬的影像介面…,這一切的可能都同時匯流至原初的核心-繪畫平面,而「表面物件是什麼?」正好回答了「表面物件在哪裡?」。
創作現實、作品現實,和觀看現實混合成一個「身體」-活在公園裡,公園是一個最佳思考「公共」的場所,透過「繪畫佔領」,在「這裡」,繪畫是一種「完全」的對話情境,透露了「繪畫=公園」的重疊可能,這種可能圍繞著一個「居所」的核心思考,這個居所也是公共性的,在公園這裡展開了一條「公共」之徑。
文/齊簡
活動聯絡電話: 07-5219028 活動聯絡人: 洪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