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旁觀的重量 (關於〈黑馬~出現了!〉的思考與對話)
Author: 薄光, 2013年08月09日 23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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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尋找如何的價值?
關於台新文藝獎是否提名「公民1985行動聯盟」2013年8月3日「萬人送仲丘」行動,我們可不可以把提名、公民行動的訴求、藝術實踐的技術、和受害,這幾件事延展開來,再來觀察它們可有互涉的成果?抑或這些呼聲反而遮蔽了如實存在的判斷、責任與悲心?
背負著受迫害者的身份(identity),鄂蘭(H. Arendt, 1906-1975)在二戰後回到德國漢堡接受Lessing獎的演說,把「獲獎、被肯定」視為「社會現象」,深刻地反思心智—實踐和公共領域(public realm)的相互關係。當某個心智藉由她的天份(genius)、投入(commitment)獲得社會的肯定,她同時也和這個社會發展出連繫(concord);另方面不可忽略的事實是,這些心智總是在和公眾領域的緊張關係中提出獨立思考。鄂蘭從德國18世紀劇作家Lessing (1729-1781) 提出的「獨立思考」(Selbstdenken [independent thinking for oneself])和「知識騷動」(fermenta cognitionis),詮釋出一種心智與社會之間的緊張關係和被預期的對話(anticipated dialogue)。
當台新藝術獎面臨「是否提名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萬人送仲丘」,這個獎項就是面對這樣的社會對話和自我辯證。在「提名—被肯定的社會現象」當中,兩個相互的主體──執行單位所代表的價值和實踐者──都在重新探詢行動與社會的關係,同時在這種關係中修正—逼近值得被肯定的價值、「獨特性」(uniqueness)。
在「世界之消逝的非現實性」(the irreallity of worldlessness)的語境中,我們肯定—崇拜「藝術作品」之「獨特性」(uniqueness)的判準也不斷游移、修正:除了媒材、工藝、技術的原初(origin)、真實(authenticity)、實質歷程(substantive duration)累積而成的「儀式價值」(cult value),我們可能還要參照這些心智與實踐如何質問—抵抗那些壓迫、扼殺我們價值的政—經結構,然後重新肯定我們對存在處境的思惟。
在我們激動地把8月3日的事件推上討論的火線之前,至此,我們可以回到發問的起點,探討兩個需要被細膩觀照的範疇:這項公民行動的訴求和實踐的技術。更需要謹慎釐清的前提是:我們肯定的對象究竟是「公民1985行動聯盟」?還是8月3日25萬人參與的事件?還是25萬人在那個夜晚默默呢喃的話語?
公民行動的訴求為何?
從大埔謊言—拆屋、拆古窯、核四公投、廣大興號漁船,到542旅事件、瘟疫,觀察近兩個月延燒台灣社會的「危機」(公共政策當中的謊言、司法的失效、政經結構的暴力),我們發現,這些危機引發的暴力漠然、盲目地逼近人民的身體。我們首先對生存環境的「世界之消逝的非現實性」感到錯愕,而「野蠻的界限」竟然在這個社會傾斜的政—經結構下毫無底限地展現在每個人的公共視聽 / 存在處境之中。
鄂蘭在《共和危機》中指出,危機 / 暴力的交替循環擊破了以社會契約、虛構的默許(tacit consent)為前提的「公民社會」。當公民社會的穩定秩序和法律失去其穩定性,或是被政府任意解釋,成為遂行政治財政目的的工具,而違背民眾的道德判準或個人權利,便出現了馬克思主義者所謂的「革命情境」(revolutionary situation)。民眾對法律和政策的合法性產生懷疑:「當為數眾多的公民相信,正常的改革管道不再可行,而民情無法發抒或不受重視時,或者相反地,當政府即將改變並已開始行動,卻堅持一種合法性及合憲性都遭到嚴重懷疑的行為模式時,公民不服從便出現」。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甚至被鄂蘭視為一種承擔,由公民成員「在異議的基礎上」對法律提出必要的質疑與挑戰──它甚至應該是不帶情感、不沾染任何抒情的責任與判斷。
值得注意的是,1980年代台灣藉由激進的學生運動、街頭抗爭、違法行為而實踐的「公民不服從」,經過超過30年的轉型,也在直接的對峙(confrontation)、衝撞、流血衝突之外,在公共論述、新聞議題當中找到更能有效影響公共政策的形式。
2013年8月3日夜晚,25萬人的相遇。「公民1985行動聯盟」在一個暱名、而更具發言能量的虛擬維度中,通過對於事件、法規、受害者家屬充份的討論與理解,提出論述,繼而通過群眾預購公民之眼待用貼紙募得資金和實際參與,走出虛擬維度,形成有具體訴求的公民行動,介入已被公共政策、政—經體系部屬的可見公共空間,進而影響政府決策──政府本來就該做的事,只是不打不做。
通過報導、影像、論述、抒情,乍看之下,我們好像可以對這件事感動:在公共政策、政經結構下消逝的「價值」(加括號)再次被喚起。然而,這不應該是價值,而是本來就應該在那裏的判斷與承擔。
而當我們細究「公民1985行動聯盟」提出的訴求,我們真的能用「獨特性」(uniqueness)來肯定本來就應該在司法制度、公共政策當中被如實觀照的判準嗎?坦誠地反思台新藝術獎的立意,然後衡量「公民1985」發動的公民意識與行動背後的意向性──這真的需要在藝術獎的維度中被肯定嗎?
是否有一種轉化現實的技術?
參考台新藝術獎3項設置宗旨,我想到宋塔格 (Susan Sontag) 在1967年美國社會各種人權論述、公民行動齊發,而藝術創作背負著各種意識形態包袱的年代,為當時的前衛藝術寫出的〈沉默的美學〉(“The Aesthetics of Silence”)。宋塔格指出,「精神性」(spirituality)是每個時代面對人類處境中的衝突、掙扎時,提供解決的一種計畫:「精神性=朝向內在於人類處境中的痛苦結構衝突的解決之道、朝向人類意識的完整、朝向超越的計畫、術語、或樣態的概念」。面對每個時代不同的困境與問題,「每個時代都必須重新發明『精神性』計畫」。
這些精神性計畫當中最神秘的參與形式便是「藝術」。相對於各種解決之道、明確訴求、可陳的論述,藝術創作卻是一種「異質手勢」──我的理解為:一)實踐者的媒材、工藝、身體記憶的原創性所實現的「技術」,唯有這些技術讓特定實踐成為藝術創作;二)這些「技術」體現著(embodying)實踐者對人類處境當中難以言述的困境的思惟與話語(discourses)──存在的、政治的、教育的、精神性的、治療的;三)這些「技術」不斷踰越已經成立的定義與計劃,而實踐者的生命軌跡(他們的抉擇、實踐 / 自我懲罰、體驗、對話)則是底蘊。
當我們細究「萬人送仲丘」之策劃、它們被操作、發生的形式、被呈現的媒材,我們能否找到一種足以無化(annihilate)、轉化(transform)現實,同時反思藝術創作媒材與形式的「技術」,然後將之認定為「獨特」?
可有善解的觀眾?
當我們看著新聞畫面、圖像紀錄、文字報導,而被這個夜晚的畫面觸動,而讚嘆,而要求藝術獎肯定它,我們難道不需要更謹慎地思考「我們要肯定什麼?」
如果我們用藝術獎肯定「公民1985行動聯盟」策劃這個夜晚的「概念、計劃、執行、訴求」(乍看之下,好像是某種策展論述),那麼我們豈不是在肯定「公民1985行動聯盟寫好這個劇本,然後藉由演說、活動、演唱感動25萬人,共同行動(perform)對受害者的哀悼,撫平我們的憤怒與哀傷,並且異口同聲提出改革軍事審判體系並重啟調查的訴求」這件事?我們要問的是:25萬人默默的呢喃可以被肯定為「1」嗎?而這場行動可曾期待善解的觀眾?
若我們肯定25萬人走上首都街頭對政府提出抗議,這的確是危機感愈來愈難以預測的台灣社會中公民行動的一大勝利。但我們可以從觀眾的視角肯定這場行動嗎?公民行動這個實踐當中本來就不存在任何應該被肯定的主體;公民行動的核心乃是一種承擔、一種判斷。更何況,在這次行動背面,我們絕不能忘記那不可旁觀、無法被任何形式的哀悼所安置的暴行、痛楚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