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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紀實工具邁向藝術原型:從「就地起舞」看舞蹈錄像作為一種藝術形式

Author: [2015年特約評論人] 邱誌勇, 2015年03月11日 14時06分

評論的展演: 就地起舞

 

從紀實工具邁向藝術原型:從「就地起舞」看舞蹈錄像作為一種藝術形式

 

一直以來,舞蹈作為一種表演藝術,其臨場感知是傳達抽象藝術思潮與創作理念相當重要的場域經驗。然而,錄像形式的介入,開啟了舞蹈以具備「電影感」的方式呈現於觀者面前。透過鏡頭的舞蹈,其實是一種錄像原型;透過鏡頭,編舞者引導著觀眾以獨特的視角(perspective)觀看舞蹈與肢體動作,並且透過攝影藝術所表現的色調、線條、方向或畫面比例,都促成「舞蹈錄像」(dance video)擺脫了紀實工具的角色,而成為一門獨特的藝術原型。

 

更甚之,舞蹈錄像更從單純舞蹈表演中的「心靈」與「身體」融合之現象場,再度擴延到觀者觀看錄像時的感知場域。由蔡昀庭策劃的「就地起舞」(On Site Impromptus),邀集了來自於義大利、捷克、荷蘭、法國、希臘、加拿大、英國、印度、墨西哥與台灣的12件作品,以舞蹈錄像作為表現形式,展現當代舞蹈打破傳統典範,追求身體展現、映照自我/人我之間的身體感,並將此舞蹈中的身體感延伸自觀者觀看影像時的身體感知上,探究舞蹈錄像的獨特性。

「就地起舞」所邀集的12件作品不約而同地探索著舞蹈、身體(肢體)與感知之間的議題,誠如蔡昀庭在策展論述中提及:「身體智慧(somatic intelligence)關注傾聽先行於觀念,感受先驗於知覺。」身體(或肢體運動)在舞蹈錄像中表意著身體影像成為身體(意識)的視覺性理解。簡言之,這些作品將身體視為一個外在的視覺客體,而身體圖式(body schema)則是指任何由肉身所產生的活動,並由人類這個體現的有機體所產生的活動。更進一步,影像裝置則是刻意地將畫面與空間保留下來,讓舞者能夠演出(perform)藝術作品,讓身體影像成為體現(體驗)主體出現在(in)這些作品裡的痕跡。

此外,錄像結合舞蹈的過程也意味著舞蹈作為一種藝術形式,其存在是一種暫時性的、短暫地出現在某個空間裡的事實,以及此種藝術形式無法永久存在於它展出的主題與時空之中。因此,「編錄身體的真實、轉瞬即逝的當下,探索身體更多的可能/不可能,通過剪接的時間軸,映現身體無法自行建構的時間性敘述,意義或者在「影像被觀看的當下」產生?完成於剪接時間軸的舞蹈影像,觀者在放映的現場,身受體會了什麼?」

人類知覺能力的可塑性在視覺文化研究中早已獲得了某些驗證,在數位媒體影像時代中,人們的感官機能不斷地被科技形式重塑。維希留(Paul Virilio)在說明光電子影像的在場性時,引用了卡夫卡的話認為,電影是給眼睛穿上制服;哈維(David Harvey)也在對空間的體驗中談到影像對知覺的塑造作用,認為電影與音樂的結合為藝術和劍直在空間上的被動性提供了一種強而有利的矯正方式。這些學者都說明了影像不再只是作為感知對象的在場,它已經涉及了思維和感知的機制本身。依此,如果將舞蹈錄像的虛像「在場」與對實像的感知相對應的話,「就地起舞」中的舞蹈錄像便是讓影像化的身體知覺與感知空間不斷地更新我們對時空的知覺,並同時證明自身的在場性,更讓這種閒少被討論的藝術形式呈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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