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泛道德論述:荒謬的美術館18禁
Author: [2015年特約評論人] 邱誌勇 , 2015年10月04日 16時28分
評論的展演: 美術館分級
從波多野結衣事件開始,台灣社會似乎瀰漫著一股濃到化不開的「泛道德論述」,動輒得咎!但一樣是關於「裸露」的行為,台灣人民確有著不一致的判准。例如:王大陸可以因為《我的少女時代》票房破三億,在泳池畔全裸露屁股,此一兌現承諾的裸泳事件,得到的是尖叫歡呼聲、背面全裸加上重點部位馬賽克,以及頭版斗大標題的報導;而波多野結衣毫無裸露的圖像卻只因其職業角色而受大肆批判。
若要從社會教育與責任的觀點來看,波多野結衣的代言事件被批判為教壞下一代,但嚴爵的流行音樂大放厥詞地連「當代藝術」與「現代藝術」都分不清的知識傳散,卻又被漠視其演藝工作者的社會教育責任,而輕輕放下。無法理解的是,這究竟是什麼樣的道德標準與論述呢?若特定的民意代表認為波多野結衣「染黃」了悠遊卡,為何當事人受邀演出台灣電影《沙西米》時,被認為是「藝術創作」?
可悲的是,這股論述如今也蔓延到台灣的藝文展演上。由台北市文化局主辦的台北藝穗節,先前上演一齣由「藍色沙漠1.33:1劇團」演出的節目《34B|177-65-22-不分》,因舞台劇演員全裸演出,遭致民眾批判內容不雅,質疑市府辦活動為何要搞色情?以致,從藝穗節的裸露表演事件,到最近接二連三在台北市立美術館開幕的展出都因為內容稍微碰觸到裸露畫面,而標示為「輔導級」或「限制級」。
什麼?美術館也有「18禁」?
沒錯!從「波蘭媒體藝術雙年展」(WRO Media Art Biennale)載譽歸國的「末日感性:臺灣新媒體藝術展」展,邀集國際知名的台灣藝術家林珮淳、吳季璁、黃贊倫、黃致傑、陳依純與張徐展六位藝術家,以新感性思維與詩意的景觀重新看待科技文明世代,並透過影像式與造型式的視覺語彙,提醒著世人必須重視處於消費主義與媒體社會影響的我們將會有更深刻的感受與省思。然而,因為黃贊倫的作品《副本》而被框限為「輔導級」。黃贊倫的《副本》是站在批判的觀點上,讓人的肉身軀殼成為異體移植的基底,使得作品的形體造型與影像成為跨種的人類,透過慾望與本能之間的矛盾衝突,演繹跨種人類自虐、自殘的情景,再次提出重新思考人性與人類本質的議題。然而,如此重要的藝術創造的核心議題也因泛道德論述的荒謬性而被模糊焦點。
而許哲瑜的個展「麥克風試音」本意在於以新媒體錄像裝置創作來探討媒體異相,並透過媒體介面反思真實與虛擬間交錯辯證性,是一個關於「記憶如何被建構與被觀看的過程」之創作,卻也因為內容涉及到「自殺、裸露等內容」的畫面而掛上了「限制級」。
王俊傑的「索多瑪之夜」是醞釀長達兩年的跨領域科技藝術創作,主旨在於重啟對當代性的思考,透過視覺裝置作品與新媒體科技動態演出,讓兩部分主題相互扣聯疊加,形成一個對文明困境與死亡昇華的大型跨域創作,同樣因為內容主題是以一個少年謀殺事件為主,也因影像上有「少年背部全裸」的畫面,而被標示為「限制級」。
筆者以為,美術館的場域應該是以「美感品味的培養」與「藝術教育的傳承」作為核心,而不是在懼怕外在民眾泛道德論述的壓力之後,進行自我的規訓與審查。綜觀國外大型藝術展館(如:紐約大都會),若關於「裸露」、「自殺」、「死亡」等意象而無法展出,或被限定為特定觀眾才能觀看,那麼試想「紐約大都會美術館中高達百分之八十三以上畫作中的女性角色是裸體」[1]該如何被展出?換言之,美術館行政的任務應該以更開放的態度來擁抱藝術家的創作,而非以保守陳腐,以及害怕外在壓力的心態,對藝術作品進行分級。
更重要的是,美術館行政更應該教育民眾(甚至民意代表、政府官員),告知其展館場域的特殊性與館外的日常生活空間是有明顯的差異,不應以泛道德的訴求來箝制藝術創作的精神性。若藝術家作品中的表現呈現出較為爭議性的議題時,也應以「標籤警示觀眾」取代「直接禁止」,如此才能讓藝術創作的自主性與精神性在毫無箝制的氛圍中得到完全的抒發。
「美術館的18禁」可以說是社會中泛道德論述者對「藝術創作」的集體霸凌,以「違反善良風俗」的陳腐刻板印象正在霸凌台灣的藝術家!台灣社會某種程度允許著充滿性暗示的電玩廣告公開地在電視廣告時段播送、觀看著公眾人物違反倫理的社會行為、默許著政府官員違逆公序良俗的貪污腐敗情事,卻以極為保守的心態來對待藝術創作中的意象與內涵。令人不禁懷疑此種刻意性自我管訓背後的特定目的,究竟是為了真正的「善良風俗」,還是「不願承擔之重」。
[1] 數據根據1985年游擊女孩(Guerrilla Girls)海報創作對男性霸權意識形態批判中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