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光回聲」與「山、殺人、斷頭河」在水谷藝術
Author: [特約評論人] 陳韋鑑, 2018年04月19日 14時02分
近期同時在水谷藝術展出的兩個個展,可能意外地顯現了某些當代年輕藝術家面對藝術介入社會議題時所思考的方向與遭遇的困境,或者我們可以來看看,年輕藝術家如何面對這些困境,而這些解決方案是否能帶領創作向前?或者是將藝術家與觀眾帶向更深的迷惑?而無論如何,這些處境都是當代藝術的風景之一,值得我們關注。
3月31日至4月22日,水谷藝術舉辦黃孟雯個展「擲光回聲」與梁廷毓個展「山、殺人、斷頭河」,「擲光回聲」以現年八十歲女同志的生命史作為起點,以裝置作品作為起點,展出兩部影片與相關劇照,「山、殺人、斷頭河」則是以原客衝突的歷史作為起點,以影像與空間裝置將田野調查所獲得的資料重新再現,同時也展出相關文本。
這兩個個展都不是以藝術的美感形式或是藝術家主觀心情作為主題,對觀眾來說過去那些缺乏藝術史架構導致無法理解,甚或是對藝術家的喃喃自語感到缺乏進路的狀態應該不再出現,但是以社會議題作為內容,對觀眾來說就具有明晰性嗎?或許我們該面對的是,當代還有素人觀眾嗎?對觀眾來說,過去對藝術場域的理解,如今逐漸被打破,但是又該如何辨認藝術呢?如果「擲光回聲」看來就是電影,那麼我們是否該用電影或是紀錄片的標準來看待呢?
在這次的兩個展覽中,兩位藝術家以不同的策略回應了藝術如何介入議題的手法,顯然對這兩位年輕藝術家來說,過去那些被稱為自溺的喃喃自語或是藝術形式的探討,已經無法滿足了,試圖以所學的藝術來觀看並再現這個世界,這是值得鼓勵的;「擲光回聲」以戲劇交叉紀錄的方式,回應田野所得,但是如果這是紀錄片,顯然要遭遇的問題是,戲劇性的再現是不是有倫理界線的問題,另一方面,若以電影的再現來看,似乎在時代氛圍上的掌握也不是那麼準確,六十年代的台灣大橋頭與日本時代的差異是什麼?
「山、殺人、斷頭河」在再現上選擇透過視覺藝術呈現田野結果,而非選擇既有的形式類別,一方面這的確讓敘事的招喚能力更有空間,但是另一方面卻也面臨了非既有形式在準確帶領觀眾的進路上會遭遇挑戰,其實我們並不知道影片中的骷髏頭到底是真實的還是藝術家所預備的?而這個在敘事中重要的物品到底是考古所得還是象徵物,對整個作品的理解可能會帶向不同的方向,或許沒有哪個比較好,但都比模糊的象徵好。
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年輕藝術家,似乎開始以藝術介入議題,相較於過去那種只是紀錄/紀念議題的方式,藝術家們開始注意介入議題的倫理問題,不再只是片面的取材,這可能是過去最被抨擊的部分,而也是可以借用許多其他領域的倫理面對田野現場來解決的,但是最終回到藝術場域來呈現時,對藝術社會來說可能是跨領域的做法,但是對觀眾來說卻是無所適從,當代藝術的可能性到底是什麼?
或者這麼說,當年輕藝術家試圖打破過去藝術場域的界線時,可能要注意到,這些界線過去之所以會是界限,某方面來說除了慣習以外,也有部分是對藝術類型內部的議題的反思,例如"再現"或是"象徵"等等的運用所累積而成的,這些都是與觀眾溝通過程中所累積的反思,而非只是單單的限制,當藝術家試圖走出藝術領域來面對社會議題後,那麼藝術本身的議題要如何面對呢?而這可能是學院要正視的問題,而非只是一昧的鼓勵學生往外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