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巧言令色——《神諭的午後》觀後隨筆
Author: 黄于瑱, 2019年10月17日 09時52分
評論的展演: 《神諭的午後》
2019年10月12日週六,下午14點半及晚7點半,於臺中國家歌劇院連看兩場《神諭的午後》。現在來談談我的感受。作為一個分享吧。
以下是個人主觀感受,與劇作原意不一定相符。甚至有曲解的可能性。但陳元棠導演說,希望可以留給觀眾解讀和想象的空間。我相信,劇作是講創作者意識到的東西,也講了創作者沒有意識到的東西,而觀者就是這個時候出來發言的。
戲劇大體分為七個段落。第一個段落講述了作家和自己筆下人物的相認。
第二段我個人認為,是講述了“女神”或者是“繆斯”這一個完美的人物形象雛形孵化的過程。女演員被絲襪包裹著全身,像是一個尚未孵化的胚胎。先是如蛇蝎一般扭動身體,再發出原始的嚎叫,最後通過具有女性象征符號的口紅勾勒出人物的形狀,被類似臍帶一般的繩子捆綁,可以看出這個胚胎是如何一步步從原始的本我狀態進化成帶有超我屬性的魅惑創作者的“完美小姐”。“完美小姐”不僅是一個人物的塑造,也是縈繞在每一位創作者頭頂的烏雲,是一個對於自我成全的完美文本的期待。
導演在“完美小姐”這個角色本身上除了賦予女性的魅力,還增添了很多跟母親有關的元素。因為劇中的作家一角是男性,他極有可能是承認“俄狄浦斯情結”的弗洛伊德一派。根據這一理論,劇中的作家所創作的心目中的“完美小姐”是必定有母親的影子的。
第三段主要探討的是文字作為一種信息傳達的符號載體,能否真的起到有效溝通的作用。同樣的文本在不同的情境下被人們不同的理解。這一個有效溝通的前提是,所有人要處在一個默認的有著共同默契的前提條件環境下。所有人都要遵循這一個規律。就好像觀眾與舞台之間也有著一種默契,這種觀看與被觀看的互動,構成了表演的“第四面墻”。但如果這個前提條件被打破,那麼文字即便作為最通用的一種載體,也會背叛我們的理解。所以其實我們也可以發出這樣的一個疑問,文字究竟是為了表情達意誠實書寫而存在,還是美外無事?甚至只是作為一個奴役的工具而產生?文字歷經五千年浩浩湯湯的沉澱,構成了這樣一個精美的體系,在大眾的默許下是表情達意的書寫,但實際上,卻不總是誠實。將它換一個環境,它就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於是信賴文字信賴文學的人應該如何自處?這常常是為人們所利用的一點——只要修辭夠美,犯罪也成藝術。暴力本身是殘忍的,但吳宇森導演利用視聽系統和蒙太奇所營造的暴力美學可以將它變成美的享受。是既痛也快的。其實本質上都是對於真相的一種背叛,對於本我享受的成全。
第四段是我很喜歡的一個部分。導演通過一種荒謬的手法,將作家亦或是藝術創作者在靈感枯竭時渴望得到救贖的狀態呈獻給了觀眾。有文學創作經歷的大部分人可能會會心一笑,很諷刺,但也很可愛,這是常態。因為我平時也會寫幾個字,文字使我患上一種強迫症。我相信每一個創作者心中都有一個神,不一定是哪一個流派宗教,而就是一個無可為外人道的信仰。這個信仰不存在實體,我們甚至要通過一些外人看起來很荒謬的方式與其溝通,以此來獲得我們想要的神諭。他們像深藏在深海裡的精靈,在心底的海洋殿堂夜夜笙歌,偶爾照料人間。敬拜玩具並不是什麼稀奇。在我們想不出來該怎麼寫下去的時候,甚至可以敬拜一個空了的易拉罐。只要神諭到位。
第五段其實是蠻絕望的一個部分。劇中的作者與筆下人物相認過後陷入劇情的困頓,在祈求神諭的靈感之後還是只能寫出千篇一律的結婚生子的幸福結局。我能感到劇中的作者對於自己筆下人物的敷衍。這也是創作過程中常常會感到的,當想要表達的東西越多,表達出來的東西越是單薄。我想要創作出一個深刻的人物形象,要有童年,有創傷,有成長,有不得志,有愛情,有泡影,有一切我所見過的人所有的人生經歷,但其實那些都只是“我”看到的經歷。於是都還是“我”的主觀感受。最後我發現,即使我只是想要簡單的一句對白,只要這個對白來自我的生活,是生活給我的獨白,不是我設計的,那麼最終它必定會蘊含一些我所沒有意識到的本意。這就是生活的力量。這使得最終“我”創作的人物,都會成為“我”的縮影。但如果這個人物是我設計,不來自於“我”,那麼賦予這個人物越多的東西,越想要讓這個人物飽滿立體站得住腳,這個人物就會越單薄輕飄像影子一樣。
前者確實可以創作出有血有肉的文本故事,大多成功的作家也是如此。不同的人生經歷,不同的“我”,呈現不同的文本風格。但除去第一本外,進行越多的創作,越覺得自己筆下的人物都是一個人。嚴歌苓的《芳華》、《陸犯焉識》、《穗子》、《白蛇》等等作品,其中的人物總能在另一本中找到一樣的。就好像,一個作家筆下只有那麼兩三個人物,把他們打碎拼湊一下,互相融合或者劈開某一個,就變出七八九十個人物了。當讀完一個作家所出版的所有書籍,很可能會發現,這位作家寫了這麼多書,只講了一個人,一個故事。
信仰文字的創作者在文字的誘惑下自我剖析自我結構,挖掘自深深處的本質,解放天性,將自己一層層剝開,貼上各式各樣的修辭展示給讀者看,最後發覺,文字巧言令色,文學騙我去看見真相,但我除了看見,甚至因此產生希望慾望,卻什麼都不能做。我愛文字,文字從未說過“愛我”。我向文字求真,但文學本身就不一定是真實的。想要所求一個結局,文字卻反問你什麼是結局。甚至這個精美體系根本就跟存在結局的體系不是一個類別。如劇中作家所說,“我”,多麼無聊的一個字。但“我”,也是多麼可以有趣。
第六段一開始,劇中作者筆下的自己說,請讓我置身事外。但是文字就是沒有讓他置身事外。而是在一個個不同的場景、故事下講述他。在最後人物們被寫作者以未完成的方式拋棄時,這些人物如同有了自己的思想,真實存在一般地說:“與我們無關。”他們只是這種感情和信息的載體,而不是人物本身。這一句發問其實是把問題推向了觀眾,看觀眾如何以為這些人物的定義。他們完全可以是大量作者自我感情的符號載體,在書本紙張段落篇幅中流動。人物也不是人物了,載體上承載的都是作者的自我。
第七段結尾,劇中作者筆下的“女神”對作者筆下的自己說,結局她太熟了。而作者筆下的自己卻渾然不知。之前在“女神”初次出場介紹她的時候就說,她是初戀情人,是前妻,是國小老師等等等,已經多到記不清。但每一個與“女神”相處的自己都走向了同一個結局。其實就是作者在進行大量創作的過程中,反復書寫同一個故事同一個人的怪圈。結局作者粉碎了這一個作品,靜坐在文字紙張的海底深處,雪花一般的紙片映托著許許多多的文字符號,繼續在汪洋中翻騰。與開篇的水滴聲先行,劇中人物在水聲中醒來一同構成一個循環。這個自我的循環與筆下人物故事的循環相互映襯。構成了這個環中環套中套的劇作。
十分喜歡。是一個很精緻的劇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