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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徵件型態如何回應藝術產業新需求

Author: Siao-ting Wu, 2020年08月26日 18時32分

評論的展演: 擴散|跨領域展覽聯合徵件計畫

 

資訊爆炸以及訊息快速傳遞的現代,以目標性的展覽策劃模式演變成現今人們了解世界運轉的方式。公立大型美術館及其藝術機構資源有限,私人機構包含藝術博覽會、商業畫廊甚至替代空間也因應時代的需求,每年所訂立的展覽常以現今議題作為考量。台灣藝術圈的交流訊息往往不夠透明,因此一直引人詬病的資源共享不對等及封閉性,在某些特定環節的徵件細節中,更容易被彰顯出來。

◉ 跨領域合作
以藝術產業而言,不同屬性的單位徵件都會有各自一貫的評選規則,較易衍生出展演單一及出現特定性高的創作媒材、或是相似畫風的藝術家,導致對一些評審而言,不過是重複性地在看相同的東西。在此次的《擴散》徵件裡,所參與的四個單位皆屬於不同領域,主旨期許以非單一角度的徵選機制,提供不同專業的眼光去了解作品的多元性,也讓創作突破過往僵化的市場模式。再者,提供場地展出的選擇,也讓藝術家更能聚焦在創作本質上,跟過往只有單一場地展覽不同,藝術家們可以跨領域的想像,以一種不限地的方式創作。

◉ 獨立的評審機制及新的規則被制定
以筆者過去曾任職自由人藝術公寓、空場Polymer以及商業畫廊十方藝術空間來說,過往處理的徵件展覽都是不公開的評審機制,是以單位自行決策作為基準,也因作品及選才多著重於平面繪畫或是複合媒材,影像類型較少能被看見。在《擴散》徵件計畫,直接公布兩位評審:藝評家張晴文以及電影導演沈可尚,兩位評審過去也有策展的經驗,並以藝評類及影像聲音類作為評審專業觀點,有別於以往學院派的傳統,讓人期待徵選作品的多樣性,或許可以創造更透明公平的角度作為徵選展覽的評選機制。

◉ 以專業管理方式協助藝術家內容展出,主力在教育推廣
以筆者曾經參與過的徵件案例來說,通常主辦單位提出了一個徵件活動後,少有後續推廣的計畫。有別於其他徵件類型,在《擴散》徵件計畫中,除了提供場地作為內容展演之外,也規劃一系列像是作品布展技巧、展覽推廣以及相關行政處理課程,目的在於創作發表以外,也增加對其他行政、法律技術層面事務處理的理解能力,如果藝術家們熟知佈展各個層面,不只藝術家本身有益,也對整體大環境有實質幫助。

筆者於今年七月離開工作三年的十方藝術空間,正好接觸到《擴散》徵件初期的核心討論。十方藝術空間也是此計畫的主辦之一,其過去除了在館內展覽之外,也會爭取藝術家在海外參與博覽會的展出機會,這對其他藝術單位來說,藝術家海外參展名額幾乎是微乎其微。又或者,以藝術家自行和其他單位合作參與海外博覽會,皆須負擔額外花費及時間,而十方藝術空間曾參與過巴黎、英國、香港、上海、新加坡及雅加達等海外藝術博覽會,入選藝術家們應該也不至於擔心去海外展出作品流向不明之事。

◉ 分析徵選收費制度、到底該不該收報名費?

《擴散》徵件計畫中,讓投件的藝術家以支付報名手續費處理徵件執行,在投件數量未知的狀況下,基本上可能連剛好補足一般基本開銷都是很冒險的舉動,再加上此次徵件計畫並沒有國藝會補助以及尋找其他的贊助單位,在藝術圈中並不多見。

筆者認為在現行視覺藝術產業中,無論公私立的徵件展覽,大多都祭出免場地費或是獎項制度,此舉會讓藝術家造成輕易投件,或是覺得免場租是一個徵件必要的選項之一,但以現今徵件中,各家的藝術單位也開始逐漸改變徵件模式、酌收場地費,像是众藝術除了收取場地費之外,也加收每日基本費。《擴散》徵件計畫的主辦方之一孖空間,過往展覽施行觀眾付費的機制已久,也一向會在宣傳時標明展覽門費與藝術家對拆,屬於利潤共享的機制,雖然可能也不能稱之為利潤,但的確是另一種支持及回饋藝術家的方式。

在《擴散》徵件計畫中,筆者參與前端籌備期,觀察計畫中的執行推廣以及視覺規劃、宣傳皆花許多時間籌備,還特地拍攝一系列的宣傳視覺,不知道其他徵件單位中,有誰這麼認真規劃的,當然就和過往的藝術徵件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以免場租以及獎項制度延續徵件展覽計畫的話,會不會導致於藝術空間不堪負荷,就像是其他獨立影展一樣逐漸的消失。其實在疫情來臨之前,藝術工作者及藝術空間也面對填補預算缺口的問題,《擴散》徵件計畫中施行了全新的徵選收費制度目的在於共同支持計畫執行,是不是也是用另一種模式,使藝術家和協助的藝廊或是主辦方有不可預見的全新方向?但是這也是需要看看現今封閉已久的大環境中,是否可以受得了新的模式刺激且願不願意以雙方互利的方式,重新審視彼此的「合作」關係。


《擴散》徵件內容:https://www.herherzi.com/opencall2020

 

文/吳筱婷

藝術行政工作七年,曾任職於非營利藝術空間、商業藝廊及拍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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