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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獎項的 raison d’être

Author: 陳正熙, 2020年07月22日 17時03分

                                                                     文/陳正熙(台新藝術獎第四屆、第十八屆決選委員)

上一次受邀擔任台新藝術獎決審委員,是在2006年,第四屆台新藝術獎。相隔14年,再次回到台新藝術獎參加決審,對我來說,是個奇特的經歷,不同的評審組合和獎項頒予方式,如何影響了評價標準和最後的結果,加上時間因素的介入,都提供了事後再更深入省思的基礎與參考架構,一方面檢視自我的生命歷程(變老的過程),另一方面,也藉以探究討論獎項本身的raison d'être [1]。前者,我保留給自己細細品味,針對後者,從個人的觀察與提問,期待更多更深入的討論與辯證(當然,我會將討論侷限在表演藝術領域)。

首先,最明顯可見的當然是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對全球表演藝術的影響。 

陳正熙

因新冠肺炎影響,第18屆台新藝術獎頒獎典禮觀禮者全程配戴口罩,圖為現場介紹決選委員陳正熙先生      攝影|呂國瑋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的影響,範圍之廣、程度之深,前所未見,對各行各業的衝擊,也完全無法以「景氣循環」的概念理解,面對生命、財產、人際關係的危機,我們被迫要在完全不同的脈絡中,去思考藝術的意義與價值。藝術獎的頒發,雖然是對前一年度,疫情尚未爆發之前的藝術創作的評價與肯定,但,在(全球)疫情還是嚴峻的此時此刻頒予,仍然是某種針對當下局勢的宣告,強調藝術對社會全體的重要性,不一定是對現實的抵拒或對抗,但應該可以說是面對現實的從容自得。

新冠肺炎疫情也直接影響了決審評審團的組成,從已成慣例的國際評審團,改為全由本地專業人士組成的純本土評審團。面對全球性公共衛生危機,對全球局勢的影響,過往兼納各國專業人士的國際評審團,就如同人、資訊、資金的全球流動一樣,或許不再是理所當然之事,甚至在可預見的未來,都可能會是太過樂觀的期待。今年全由在地人士組成的純本土評審團,雖是面對疫情的權宜,但,即使未來進入所謂「後新冠」的時代,評審團的組成在國際與本土之間,會有什麼樣的因應調整,會如何影響藝術獎的性格與形象,對主辦單位而言,可能不僅只是行政考量,而更是自我定位的省思。

依據我個人的兩次評審經驗,國際與本土的差異,反映的也就是「全球」與「在地」之間,在藝術的場域中相互拉抬、拉扯、對話、角力的關係,以及在這種關係中,藝術創作者及評論者(評審)的自主性與獨立性,被放在什麼樣的平台上連結、比較、評價。在國際評審團的情境之下,整個討論的方向,傾向尋找某種超國界、超文化的藝術評價標準的可能性,強調藝術獎的全球化遠景,在地連結宣示的必要性,或者不特別強調,或者暫時擱置;而在純本土評審團的討論中,全球化的概念幾乎不在個人的視野當中,藝術評價的標準更深植於在地的歷史定位、社會脈絡、和文化景觀,藝術獎的在地性幾乎是不言自明、不證自明的。

雲門狂草

第四屆台新藝術獎表演藝術大獎作品:雲門舞集《狂草》       攝影|林敬原

2006年,第四屆台灣藝術獎,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分別組成國際評審團,各自頒發年度獎項:《湯皇珍 / 我去旅行Ⅴ/一張風景明信片-湯皇珍個展》,和雲門舞集《 狂草》,最後才在跨領域的全體評審會議中,共同選出評審團特別獎:國光劇團《三個人兒兩盞燈》。當年,表演藝術入圍作品還包括:表演工作坊《如夢之夢》、舞蹈空間《三探東風舞》、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自東徂西—EXXJ與采風樂坊高峰》、榮興客家採茶劇團《大宰門》、差事劇團《浮沈烏托邦》、劉亮延《曹七巧》。

三個人兒

第四屆台新藝術獎評審團特別獎:國光劇團《三個人兒兩盞燈》

十四年後,今年再次受邀擔任台新藝術獎決審委員,跨領域、純本地的評審團共同選出年度大獎:再拒劇團《明白歌|走唱白色記憶:未竟的故人事與未來歌》,和視覺藝術獎:陳以軒《委託製作|陳以軒個展》,和表演藝術獎:王世偉《群眾》(2019松菸Lab新主藝),今年表演藝術入圍的作品則還有:布拉瑞揚舞團《#是否》、林廷緒《八八》、李貞葳《不要臉》、謝杰樺X安娜琪舞蹈劇場《永恆的直線》、驫舞劇場《自由步-一盞燈的景身》、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春華秋水》德國 E-MEX 樂團與臺灣中青世代作曲家(李政蔚、陳立立、劉韋志、蕭慶瑜、林梅芳) 、圓劇團《悲傷ㄟ曼波》、再拒劇團《感傷之旅》、余彥芳X黑眼睛跨劇團《關於消失的幾個提議Ⅲ》。

粗略地看,這兩份入圍名單有著相當不同的性格:前者比較偏向全面性的觀照,後者則有著比較明確的評選態度,這當然反映出不同的時空條件、劇場生態、和觀察提名過程,究竟如何具體比較,還有待更深入的探究,在這裡詳列出這兩份名單的主要目的,其實是在邀請讀者一起思考:如果我們將評審團的組成方式對調,會不會選出不同的年度大獎和表演藝術獎得主?

以今年獲得年度大獎的《明白歌》而論,講述的是當代台灣的獨特史事,採用的形式與媒介更具有在地的特殊性,加上「語言」(說與唱)的重要性,如果面對的是一個國際評審團,我們不禁要想:國際評審如果對台灣歷史的獨特性沒有足夠的認識,我們要如何讓他們理解這部作品在本地社會情境中,對政治認同的意義,以德國在戰後及兩德統一之後所推動的「轉型正義」,或者近來在美國各地紛擾不休、對種族議題的清理/算(reckoning),作為參照的座標,是否恰當?在全世界各國都深受黨派偏見政治(partisan politics) 紛擾的當下,他們對於這樣一個受官方委託的製作,又會有什麼不一樣的觀感或看法?來自不同國家、擁有不同專業身份的評審,對於「藝術」與「政治」互動關係的理解,又會如何決定他們對這部高度政治性的作品的評價?

明白歌1

第18屆台新藝術獎年度大獎作品:再拒劇團《明白歌|走唱白色記憶:未竟的故人事與未來歌》      攝影|唐健哲

明白歌2

第18屆台新藝術獎年度大獎作品:再拒劇團《明白歌|走唱白色記憶:未竟的故人事與未來歌》      攝影|張景泓

這個問題,其實對今年的表演藝術入圍作品 [2],都有不同面向、不同程度的參考意義:原住民生命和流行文化的對話,傳統的祭儀如何被援引以面對當代的社會,個人特殊的在地經驗如何被轉化為有關成長的哲學命題,甚至如抗爭運動、媒體社群、#MeToo這類全球性的現象或議題,在台灣在地的情境下,都可能呈現為獨特的面貌,其政治、社會、文化的意涵,可能亦難以被一般化、普遍化,藝術價值的衡量和社會意義的斟酌之間,或許就會有相當的差異與爭議。

就表演藝術入圍作品整體來看,我深刻感受到年輕創作者更加自由開放的創作意識:取材範圍從個人生命到集體經驗,打破了公與私的區隔;更多跨形式的共創合作,挑戰了所謂「專業分工」的合理性;更活潑跳躍的思考,模糊了嚴肅以對與戲仿嘲弄的分野。這些共同的特色,讓我對台灣當代表演藝術的未來發展,多了不少信心,另一方面,也不免會想到這些作品,在整個表演藝術領域受到的關注,如何能夠發揮更大的影響力,特別是對觀眾。

在台灣,藝術(獎)似乎總讓人心生「曲高和寡」的疑慮,而「娛樂」則是引發從眾、媚俗的想像,兩者之間似乎總有著無法跨越的隔閡,而且越來越涇渭分明、互不關涉,部分「主流」創作者對其所謂「前衛」或「菁英」品味的批判,或者特別強調「大眾」品味(?)的絕對性,「撫慰人心」的使命感,更反映出這種創作心態的差異。問題是,這樣的區別、比較、論證,對於整體劇場生態的健全發展,能有什麼意義?藝術獎的頒發,除了是對創作者的肯定之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給觀眾一個如萬花筒般的藝術景觀,既有感性的滿足,也不缺智性的啟發,引導他們不斷拓展觀看的視野、思考的面向、和人生的經驗。於我,這才是劇場所需要的、真實的、有價值的「娛樂」,而在今年表演藝術入圍作品中,這樣的娛樂一點都不缺少。無論是公共議題或私人記憶,無論是形式的摸索或主題的探究,無論是在日常的或非日常的情境,他們都沒有忘記給予觀眾特別的、美好的觀賞經驗,就是劇場的raison d'être,「入圍即是得獎」真的不是虛言,而是衷心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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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屆台新藝術獎表演藝術獎作品:王世偉《群眾》      攝影|王弼正

我對於任何藝術獎項的競爭與頒予,都懷抱著戒慎恐懼,甚至自我矛盾的心情:一方面肯定評比過程中的對話辯證,競賽的激勵作用,另一方面也憂慮著獎項份量和最終選擇,可能造成的影響。但,或許在個人層次的這種緊張拉扯,也同時反映出藝術獎本身的內在本質:不在表彰一種超時空的卓越準則,而在表述深植於當下的特定關懷。

十四年過去,人一定會變老,但不一定會變得更有智慧,至少應該要變得更加謙虛:十四年前,我在整個決審過程中,無論是自己的陳述論理,或與其他評審的交鋒辯論,幾乎都不曾有過自我懷疑,但在今年的評審過程中,卻始終深受著自我懷疑的考驗,甚至一直到書寫這篇文章的當下,我都還沒有辦法放下過程中有過的疑慮,其他評審的堅持和挑戰,也持續地影響著我對這段過程的回顧與評價。

這樣的心情,其實也代表著我對所有入圍團隊,和決審委員們的感謝。

 

 

編註:

[1] 「raison d'être」為法文,意指存在的理由。

[2] 第十八屆台新藝術獎相關資訊如下

第十八屆台新藝術獎入圍名單

第十八屆台新藝術獎決選委員

第十八屆台新藝術獎─視覺、表演及年度大獎揭曉

第十八屆台新藝術頒獎典禮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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