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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活動掩護行動,一種可以是的美學實踐

陳泰松

以活動掩護行動,一種可以是的美學實踐

關於反服貿的太陽花學運

3月18日,當學生與社群組成的團體在立法院外舉行「守護民主之夜」晚會,抗議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草率宣布完成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逕自送交行政院,隨後演變成數百名學生趁警方不備,衝入立法院內靜坐抗議,最後突破警方封鎖線,史無前例地佔領立法院議場,癱瘓國家立法機構的運作;在此,我們看到的是一場傑出的、以活動為掩護的政治行動。

所謂活動(activity),通常是帶有節目屬性,如我們說,辦活動,是發生在特定的時間與地點,雖是動態的活性表現,但離不開程序指令的運作;而行動(action),其涵意是不同於前者,借用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說法,它是指「開創新局的能力」,是面對制度性的壓迫,每個人能察覺自我先天被賦予的自由,打造新事串的能力,並勇於承擔後果[1]。行動,在漢娜鄂蘭的政治哲學那裏,關連到古希臘詞彙archein,是指創始,走在前頭,走在眾人前面的帶頭行動,但要使它不被異化,必須跟他人協同的實現(prattein)。就是“活動掩護行動”的戰術,造就了如今稱為太陽花學運最具開創性的運動成果,包括隨後聚集以學生為主的一萬多名民眾在立法院外面的表達支持,護衛立法院裏的學生與民眾,將警方包夾在中間,將其團塊稀釋成圍繞建築物周圍的散點駐守。於是,我們看到這樣的運動型態:活動變成行動,而後,再次集結一項活動來護衛先前的行動,也就是說,3/18守護民主之夜→佔領立法院→院外街道聚集→3/23攻佔行政院→退守立法院→330凱道遊行→…。

然而,這並不表示守護民主之夜單純只是一場活動:它本是一場行動,但相對於後來的事件,成了引發行動的基地了!換句話,活動與行動固然性質有別,但這個差別不是本質上的,而是操作所給予的,是一個動作(act)將導致行動,或被演練成一項活動,而更微妙之處在於活動有時是為了特定行動而設計的;或反過來看起是將發起行動,但其實是假動作,瞬間變成活動,形成一個讓人捉模不定的欺矇戰術。呼應蘇哲安引用Roger Farr的說法,對於當代治理者精擅各種工具,管控反對聲音,異議者要有預期準備,可能需要把自己的異議活動變得讓人「無法辨識」(unreadable),一方面可藉以保存力量,另一方面可採用令人震懾的策略,攻其不備[2],3/23攻佔行政院正是一例。

太陽花學運還有一個特點,在立法院周邊聚集的學生民眾,一方面護衛佔領立法院裏的同學,另一方面也形成了跟「反服貿」有關的民主∕公民教室,各種培力組訓,如非暴力抗爭技術、公民審服貿、開放論壇(觀者成為發言主角)等等,是社會賢達、社運人士、或教授從學院教室走到露天街頭,在此現身演講、授課,展現對學運的支持。這裏,院外街道聚集的活動,是醞釀民主教室作為一種召喚行動的溫床:召喚你來講話、表達或授課等等。330凱道遊行也是這樣,是活動,也是行動。但這不是說,兩者是等式,而是說,活動要求產生屬於它的可能諸多樣態的行動,無論是在場或不在場,是話語的,或是不講話的,是工作的來去,或僅僅是靜坐,站著,只要有所現身,在支持此運動的事件框架之下都可以算是行動,一種差異化、星叢式的、可拉出諸多路線的政治實踐。至於330凱道遊行之後呢?一種“不斷行動論”的革命戰術!還是因抗爭時間的拉長,在資訊消費時代裏被媒體挖掘可挑弄或討好的新聞商品而漸次轉移異議論述的訴求,或因日常生活的社會體制必將回來侵蝕事件性的抗爭動能?事情還在發展中,目前不妄加揣測,但跟藝術有關的政治實踐可提出現階段的觀察。

首先,漢娜鄂蘭將行動的位階擺在勞動(labour)與製造(work)之上[3],不要說別的,單就藝術創作的美學領域來看,我表以異議。這不是說我們應把它們齊平來看,而是語用(pragmatic)層面的操作才是決定勞動或製造的動作屬性,也就是說,勞動與製造,有時不完全是漢娜鄂蘭所說的動物性、工具性的生命活動,而是行動的另一種樣態的表現。當藝術家陳敬元衝進立法院,我們在電視媒體看到他在裏面畫畫,雖是傳統的模擬再現,但在太陽花學運事件框架裏已經展現一個無庸置疑的行動了--當然,就藝術的創造性來說,我們是可以要求作品本身的語彙更基進,但就行動本身來說,藝術已經為佔領立法院留下它基本能有的見證了。即使是打掃或收垃圾,本身雖是無生產性的勞動,即使是製作標語,做東做西,從事工具性的物質生產,但以獻身於學運的處境來看,都已是具足行動力的。若還嫌不具體,就以波伊斯的《七千棵橡樹》來說吧,無論何人,去植樹的勞動正是參與了一項跟文化理念有關的藝術行動了。

其次,就以聚集的人群來看,守護的大部份時間是靜坐的,但不表示她∕他們成了看戲的份,就此陷入被被動的觀者情境之中。杭席耶(Jacques Rancière)在《獲解放的觀眾》談到被視為被動的劇場觀眾,他們的獲解放,方法不在於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的疏離理論(alienation effect),因為它依舊殘存著由上而下的教學體制,而是去體認劇場的本質在於「共同體的行動」[4]。杭席耶認為,觀者與演員在此是不需要玩對調遊戲,好像這樣就能解決觀者的被動性,那應如何?他的回答是:讓觀者知道自己就是她∕他自身歷史的演員。這裏要說的是,「觀眾是主動詮釋者,能去建立他們自己的翻譯,握有自己的故事,從中創造自己的歷史」,也就是說,「獲解放的共同體就是一個講故事者和翻譯者的共同體」[5]。318確實是台灣社運史一次破天荒的事件,它激勵人心,輻射所及的命題從審議民主、資本制度、憲政體制到台灣主體性(面對中國,跨越藍綠政黨的傳統設定)的再造,都是值得身為這樣共同體的人們在抗爭中、或在散場後努力拉出各種可能的生產線,而其所創生的文化意義與反思,都是值得我們去緊抓、承繼這個由青年世代奮力給出的歷史恩典。

2014/04/02陳泰松



[1]漢娜鄂蘭,《政治的承諾》(The Promise of Politics),蔡佩君∕譯,左岸文化,2010年,台北,頁159。

[2]Roger Farr: ‘Protest Genres and the Pragmatics of Dissent’ 2002 (in Shukaitis ‘Imaginal Machines’ 2009),參見蘇哲安臉書。

[3]The human condition, Hannah Arendt, ed.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1998。

[4]Le spectateur émancipé, Jacques Rancière, ed.La fabrique, Paris, p.13。

[5]同上,p.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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