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梗玩完後,如何紮根?《祖母悖論》所凸顯的沉浸式劇場問題
王寶祥 | 發表時間:2020/09/15 17:06 | 最後修訂時間:2021/01/12 14:23
評論的展演: 2020台北藝術節:洪千涵X洪唯堯《祖母悖論》
台北市中山堂光復廳
九月四日 20:30
九月五日 19:30
《祖母悖論》演出照片 攝影|李欣哲 圖片提供|洪千涵、洪唯堯
經過兩天的折騰(很想配合劇情說聲「搞鬼」),洪氏姊弟終於在最後一刻展現真實:在昏暗的燈光下,觀眾看不清動作(筆者坐第一排),卻清楚聽見兩人在舞台區深處使勁攻擊,開始以為是氣球(昨日有預告, 現場有看到),後來察覺是布袋:一顆顆斗大的砂球從戳破的袋中傾瀉而出。儀式化的破壞執行完畢後,兩人面帶肅穆,並稍加扭曲的臉龐(從我身旁經過)離開舞台區,結束全劇。
而在這之前不久,製作人才出面通知全場觀眾,全劇已告結束,卻無人離席;因為觀眾知道這宣布是假的,後來的宣洩才是真的。雖然宣洩行為依舊令人摸不著頭緒(難道這就是說好的要幹掉祖母?),但暴力確實真實發洩,如實感受;尤其相較於連續兩天的用力作戲,這自然流瀉的頃刻真實,即便是暴力,尤顯彌足珍貴。前一天的非戲劇呈現,當然是為了第二天的<未來>表演而鋪陳;此線性的安排,其實某些程度就自己打臉表面上是核心議題的三態時空交錯的可能。第一天從物理理論摸索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薛丁格的貓,到心理學家討論榮格集體潛意識,到催眠師現場實作,為觀眾催眠;名義上是利用催眠來誘導觀眾進入集體潛意識,以便窺探未來(明天) 即將發生的《祖母悖論》實際內容。這看來不但言之成理, 甚至可說是邏輯嚴謹的三段式論證。
但實際的操作面,到底有多少買票的觀眾會真正買帳?而買帳是因為心悅誠服,還是因為反正已買單,何不買帳,夠盡興才划算?連續兩天的戲,頭一天的重頭戲,在演後討論,物理解說,心理分析後,當然是最後的集體催眠,以及緊接的觀眾參與:貢獻催眠體驗過程,所瞥見的明日舞台。觀眾亦可選擇不催眠,但留在場內,聽被催眠的觀眾事後輪流發言,闡述催眠過程中所見的未來場景,當然也可選擇不分享,將麥克風遞給下一位。
《祖母悖論》演出照片 攝影|李欣哲 圖片提供|洪千涵、洪唯堯
催眠究竟是否成功,因人而異,而催眠即使成功,是否就意味具備預知能力,能預見未來事件,包括明日即將進行的演出,更是僅個人心知肚明。筆者也在現場貢獻了第一個見證:其實並非催眠成功,而是接受暗示,依回到過去弒親的已知前提,所發展的內心自發影像罷了。當然現場觀眾的催眠所預見,算是眾生喧嘩,眾說紛紜,毫無發展出明顯的集體潛意識可言(雖然導演總結說有好幾位提到白光)。總歸一句話:看到不重要,選到才重要,而唯一(唯二)的揀選者,當然是從頭至尾自介了數次自己是本劇共同創作者的洪氏姊弟。
有揀選權,才有創作權,最終的成果就是經過揀選與編輯,第二天所呈現的五段的第四<過去現在未來>。此濃縮版揀選大多數(我的就被遺漏)觀眾催眠迴響的快轉演出,各種突發奇想都儘量一次滿足;忙壞了演員,樂壞了觀眾。如同湯姆˙史塔佩(Tom Stoppard)的《十五分鐘哈姆雷特》(15-Minute Hamlet),在短短十分鐘內,揉雜了將已知(Eg. 莎劇經典,而此例則為自發貢獻)搬上舞台,帶來承認與確認的愉悅;加上讓未知(突梯擠壓情節)帶來天外飛來一筆的驚喜,自然讓全場陷入歡樂與驚奇的高潮。演員與技術人員,需要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內,應付數十位觀眾零零總總的催眠/幻覺/奇想,儘量以寫實(字面上,你嘴巴說到我意思做到)的手法,呈現超現實的舞台影像,近乎即興發揮的高難度,所展現的興味與絕技,相信全場無人不嘆服稱頌不已。
然而歡樂之餘,回歸主題,難到這就是劇場黑盒子打開後,透過引導觀眾集體潛意識所窺見的明日演出?挪用第一天物理學者現身說法的比方,身處盒內的薛丁格貓,或許處於「既生又死」的中介狀態,甚或如洪唯堯所說,可能變成了狗,但總不可能基因排序重組,出現了一隻組合貓吧?而第四段觀眾窺探明日劇場的成果展,就像隻經過組裝拼湊的花貓,令人眼花撩亂,聲光視覺享受極大化,只為了滿足大部分觀眾參與感的需求。然其實觀眾僅能有限度參與,完全無法掌控自身的靈視(vision)是否會轉化為舞台上的畫面。關鍵就在裁量權牢牢始終由洪氏姊弟一手(也許部分也由表演端集體)掌控。
也無怪乎創作者似乎對於掌控話語權,顯示高度焦慮。在第一天一開始,逆向式地表演前就舉行的「演後座談」,姊姊洪千涵劈頭便對全場一頭霧水的觀眾不斷問到:有人有發言權號碼嗎?當然到全部表演結束的第二天,觀眾才會在簽筒內抽籤號碼;當然也代表取得了號碼,同時失去了發言權,因為表演已然結束。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洪千涵提問時,語氣極度焦慮,而推測其焦慮點可能包括:一、 真的會有如同演講提到霍金(Stephen Hawking)安排過的時空旅行者,從未來回到過去,亦即現在,來到現場分享明天演出?;二、現場觀眾即興攪局,將計就計,自告奮勇說已取得發言權號碼。發言權,或者說發表權的掌控,以及掌控權的失去,可能用以解釋洪姊的真實焦慮:萬一外星人真的降臨,觀眾真的鬧場,這還演得下去嗎?
《祖母悖論》演出照片 攝影|李欣哲 圖片提供|洪千涵、洪唯堯
可見打著觀眾參與旗號,在近年席捲國內/全球劇場的所謂沉浸式劇場 (immersive theatre),觀眾參與程度所牽扯的發表權v.s.創作權,的確形構創作者與觀眾之間微妙的權力緊張關係,需要直視。觀眾參與的程度以及流程,當然可以限定,也就是整體演出還是有腳本(script/ scenario),但觀眾參與給的點子頂多可能更動情節(plot),頗似戰略(strategy)把握總體方針,與戰術(tactics)機動性且戰且走,沉浸劇場的觀眾不單只是同袍,也是潛在敵軍。
就劇場製作而言,依情況而變通的滾動式管理下,觀眾積極開創的創造動能遭結構性地受限,不出被管理的對象,但同時也是被餵養的消費者:一方面被邀請參與,另方面卻被明示暗示不得逾越製作疆界,而戲劇製作(production),當然也就是生產。消費者被賦予參與生產的允諾,其實只是刺激更多消費的手段。觀眾開出偏好或忌口食材,創作者師傅如何料理,各憑本事;亦如高級訂製服 (haute couture)的高端消費者,由設計師親自試衣,打造量身訂做(tailor-made)獨一無二衣裳。這所謂的客製化(customize),從食衣等高端消費,顯然已經延燒至劇場。
同美食與時尚,洪氏姊弟的劇場路線走的跟以互動參與為尊的消費性劇場相當近;《祖母悖論》跟今年初同組合進浪港製作《明日俱樂部》的餐廳秀劇場 (dinner theatre),均可納入布萊希特所謂的廚藝(culinary)劇場[1],著重在上菜滿足食客味蕾:菜單與食材顧客可以表示意見,但廚房依舊是劇場創作者才能進入的。
如此的分工,劇場人為創作者(creator)與生產者(producer),觀眾參與部份生產,但安於消費者(consumer)的主要身分,這三角關係相信大部分的觀眾也都很「識相」的接受,不因為號稱可以參與而刻意為難創作者。建築在良善互信的基礎上,創作者相信觀眾不是來鬧的,而觀眾也願意相信劇場人會端出滿意菜色。《祖母悖論》最大噱頭的當場為觀眾行催眠術,恰好可看作完美體現了廚藝劇場上下交相賊的隱喻:心理暗示的施與受,亦即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角色扮演默契。
這般的消費劇場當然好看度高,但突破性呢?平行時空、共時性、狹義相對論,這些高深的理論,在劇場實踐有無擦出火花?抑或是只是無關痛癢的舞台妝點(trapping),甚至一知半解的智識陷阱(trap)?如同劇名《祖母悖論》,看來頗有來頭,引人入勝,但終究期待落空,名詞虛晃一招,僅是拿來討論時空悖論的引子罷了。而與其說是悖論, 還不如將 paradox 還原成大白話:似是而非。而似是而非必產生的根本矛盾,所應該衍生的戲劇衝突與張力,在此劇更是付之闕如。不但沒有祖母,連開始提到父親之死的追懷,最後似乎也沒解決;僅剩終景儀式化的暴力,也許是某種對逝親/弒親祭禮的自我宣洩與救贖。雖然演出前姊弟預告了最後兩人將進行某種動作,但即便終究不明就裡,一頃刻殘酷的真實,相對凸顯兩天來其他各個段落的虛假作戲:不但沒有人死,連第二天演出時間一半的主戲鬼樓<鬧鬼咯>也只是搞笑搞鬼。不禁要質問:難道兩天的劇場,只為成就一刻的行為藝術?
顛倒演出順序究竟是前衛,還是僅是前所未見?對劇場根本有何基進的反思貢獻嗎?而前所未見者,例如劈頭就上演演後座談會,第一次很新鮮,但下一次還堪用嗎?一次性消費(single use)的梗,逐漸萌發為特定小眾族群的利基(niche)之餘,是否能期待更高,能向下紮根,打造新形式劇場的根基呢?
[1] 布萊希特反對戲劇元素強烈的傳統劇場,他戲稱之廚藝劇場(kulinarische Theater),強調其觀眾消費性的被動,演什麼都吞得下去,或都得吞下去。相較於無所變革的廚藝戲劇,互動式沉浸劇場形式上看來,似有打破被動餵食框架,但距離思想層次的溝通,甚或出擊,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