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否真有選擇?-《電梯》
白斐嵐 | 發表時間:2018/07/04 17:55 | 最後修訂時間:2018/07/05 10:47
評論的展演: 2018【大城小肆】音樂劇節在華山:實境音樂劇《電梯》
圖版提供|刺點創作工坊
隨著劇場的第四面牆被前人一磚一瓦的敲下,當代觀眾對於演出形式各種推陳出新,早已見怪不怪。無論是戴上耳機遵照指示在街道上漫步、來到偽裝成考場的劇場重溫學子生涯、在多動線立體空間被同步發生的多視角事件環繞,甚至是由觀眾自行決定演出該在何時結束,再新穎的「實驗」幾乎都脫離不了觀眾的舒適圈,而觀眾也樂得享有這般參與權利。於是,當刺點創作工坊在2018【大城小肆】音樂劇節推出了這麼齣具實驗性質(特別是與台灣略為保守的音樂劇圈相比)的互動音樂劇《電梯》時,似乎不費吹灰之力就成功收服觀眾為場上最佳臨演。
正如這齣戲是由「遊戲規則說明」開始的,我想我在此也有必要簡短說明劇情。走進劇場,舞台中央四根立柱搭出一空間代表電梯,觀眾則依據工作人員的指示隨處坐下。四周雖也有臥室與便利商店場景,然因舞台中央的電梯太有存在感,就我觀看場次看來,眾人還是選定電梯作為主舞台視角(當然在演出過程中,的確有隨著場景移動)。開場不久,一名女子慌忙通過人群逃竄,接著中年男子出現,詢問觀眾是否見到女子。隨著劇情推進,我們得知他們是對失和父女,如今女兒下落不明,父親接到綁匪電話前往某棟大樓,與神祕少女同困電梯。在「多起電梯殺人事件連續發生」的新聞播報聲中,出現一連串倒敘引出的推理難題:女兒自導自演綁架案卻弄假成真?愛女情深、憂心忡忡的父親才是對女兒暴力相向的加害者?棒棒糖不離身的電梯少女又如何成為關鍵第三者?過程中,並未要求觀眾參與推理,反而是演員求助的對象,如詢問少女去向、將少女求救字條轉交警察、便利商店借錢購物、借手機或行動電源、找尋關鍵紙條等──據團隊最後QA解謎,共有六個關鍵「互動時刻」決定了最後的結局。
圖版提供|刺點創作工坊
對我來說,《電梯》除了題材有趣、形式新奇外,最具說服力之處正在於三位演員(分別由張稜飾演電梯少女,蔡邵桓飾演父親,賴盈螢飾演女兒)唱演俱佳的精采表現,精準掌握和觀眾間的距離,且在三個角色之間鋪陳出極大張力。然而就劇情結構看來,卻略有未盡之處,特別是歌曲段落的選擇。儘管每首歌單獨來看皆是亮眼之作,但許多時候卻非成為真正推動情節前進的關鍵轉折,反如主線岔出的支線般,既以歌舞表演突顯過多細節而顯得結構失衡。舉例來說,如開場三人在電梯裡的「電梯殺人社會案件全民開幹」,或兇手Steven回溯自身對尖叫聲著迷的驚悚片段,皆是前情提要般的背景線索,卻以極大篇幅延展演繹。換句話說,就音樂結構來看,幾段焦點集中在處理人心惶惶的社會案件與凶手之變態心理,但真正的劇情線似乎又更著墨於父女間層層轉折的關係,兩者間相互牴觸,自然也削弱了敘事力道。此外,如開場已由面具男子為觀眾說明遊戲規則,講解「你們的選擇決定了結局走向」,沒多久又再度由三位演員改用歌曲重述。若是省略開場,直接如後段運用歌曲達到說明效果,或許會讓音樂在劇中角色更為必要。
「選擇」,是《電梯》一劇的關鍵字。除了劇中一再強調是觀眾選擇決定故事走向,角色所做的選擇同樣也為劇情帶來不可逆的影響──即使「選擇」所帶來的結果,不見得符合我們所想。事實上,我認為這正是《電梯》成功戲弄之處:無論是亟欲幫忙(卻是幫倒忙)的觀眾、四處奔走為要救女兒的父親,或是用盡方法改善父女關係的女兒,最後做出的選擇卻都迎向相反的結局。劇中給予了選擇的權力,實際上是證明了選擇的無益,可說是某種對於「選擇」本身最大的辯證與反擊。然同時,我卻也思索著劇組是否「真正」向觀眾交出選擇的權力?「故事/女孩的結局由你決定」這句話一次又一次地響起,但在已經決定的大方針下(演後QA表示無論如何女兒都會死去),改動的只是枝微末節而已(如是誰殺了誰、如何發現真相,或由便利商店借錢買到的物品決定殺人方式)。此外,在每個選擇的時刻,其實是未賦予「選擇」之重量的。真正的選擇,應要有前因後果,仔細評估可能的風險與結局,但在劇情設定中觀眾幾乎不需考慮如何選擇,而只是最直覺的舉手之勞而已。與其說觀眾的選擇真的有什麼決定的話,那更像是隨機配對的細節排列。這也讓此劇儘管效果十足,卻也因此少了點「遊戲」之外的份量。
不過,話說回來,所有所謂互動式的劇場演出,終究須回歸預先設定的結構,一切只不過是精密算計下的障眼手法(恐怕唯有驫舞劇場《半身相》舉牌事件才是少有的「真選擇」)。然而,劇場既然講究的以假亂真的「make believe」,意圖破除觀演關係的「選擇」是否也只不過是另一種「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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