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音樂的抽象本質被迫讓位──《柏拉圖的洞穴》
白斐嵐 | 發表時間:2019/08/11 00:05 | 最後修訂時間:2019/08/12 18:12
評論的展演: 2019新點子實驗場 薛詠之《柏拉圖的洞穴》
圖版提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攝影|周嘉慧
演出:薛詠之(擊樂)x王玟甯(舞蹈)x張育嘉(編導)
時間:2019/07/19 19:30
地點:實驗劇場
關於音樂的標籤類別有許多,我個人最信服的,是絕對音樂(absolute music)與標題音樂(program music)之間這一條線,為音樂畫下了抽象與具象兩種詮釋方向。音樂如何指涉?如何隱喻?又或者如何在自身創作體系中追尋聲音本質?這兩個世界從未真正衝突,而是擴展了音樂實踐的宇宙。
擊樂家薛詠之與舞蹈家王玟甯共同依據柏拉圖洞穴寓言[1]發展創作的跨域作品《柏拉圖的洞穴》,恰好令人聯想到超過半世紀以來音樂柏拉圖主義(musical Platonism)對於音樂抽象本質的哲學探討,然而這終究只是名稱上的巧合而已。此作實際並非要觸及音樂作品是以何種形式存在的本體論命題,而回歸洞穴寓言的故事本身,讓音樂反主為客,成為豐富敘事的工具,並以明確有條理(並以語言文本為輔助)的具象情節,取代了抽象本質的追尋──如我曾在〈在無命名之後──續談《混沌身響》〉一文中提及的:「以超越音樂之外的敘事(包含文字詩句、視覺意象)來解釋、詮釋作品」[2]。
薛詠之在台上點亮打火機,以火與黑暗的意象連結了柏拉圖的洞穴空間──當然我們也不能忽略打火機的齒輪摩擦聲,在黑暗中被放大的聽覺,讓「洞穴」在單純隱喻之外有了另一層身歷其境的身體經驗。而這既是生物感官本能,也是舞台透過效果器控制的人為實踐。不過,場上的洞穴寓言,也非我們熟悉的,關於真實世界與光影映照的虛實對應。隨著舞者王玟甯進場,我們見到兩人角色產生種種對應關係,尋索、試探、對峙、角力至和解,且一再循環;以聲音與動作串起的,是另一種宛如「天使與魔鬼」雙重內在自我的消長對沆。
圖版提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攝影|周嘉慧
此作以高規格技術在聲響效果上展現了令人驚豔的企圖心。場上一處「演奏區」,即一張工作長桌擺滿鍋盤、磨豆機、餐具與玻璃杯瓶,像是實驗室也像是廚房(當然料理與實驗本身就有某種相似性)。在電聲效果的加乘下,這些「發聲器」無論作為器樂或物件,都帶著既大膽又細膩的張力。然而其老派且充滿說教口吻的故事情節,卻遠遠無法撐起聲響之野心,反而彼此消解拖累,無可避免地總是落入尷尬與困惑之境界。舉例來說,在薄弱敘事情節下,有好幾次出現了「動作」與「發聲」之間似有所指的象徵關係(如薛詠之以手勢產生聲音,或控制聲音,抑或發現聲音),卻未進一步發展,也看不出這幾種選擇的彼此關聯。諸如此類的場景重複出現,因而讓表演者/角色與聲音/音樂、物件/樂器之間關係變得模糊矛盾,大多時候分不清是帶戲的演奏或製造聲響的玩物,像是卡在抽象與具象半途的隱喻(或是要喻不喻)。此外,過於單調的情節,同樣讓試圖豐富敘事的音樂,一再被捲入不斷重複的自我消耗中。聲音跟著情節,同步循環於尋索、試探、對峙、角力至和解之間,卻被情節所限,而無更進一步的開展可能,只能以一次又一次更具破壞性的行動保持動力,好繼續向前。然而,作為觀眾的我們,是否真能透過滿天襲擊的BB彈與被砸毀的舞台,得到同樣的能量衝擊──如創作自述所說,「走出洞穴,突破舒適圈」的感召?
當音樂放棄本身抽象本質,反為情節所限制,作品播放的口述文本也隨之成了最明顯的問題。口述文本選用中文與德文兩種語言,我對這樣的選擇感到困惑不已。之所以說德文,是因為這是哲學的語言?音樂的語言?還是只是要凸顯語言本身的聲音而已?相較之下,中文段落卻是將一切又說得太明,彷彿強迫將場上聲音、舞蹈、表演所應有的自由詮釋空間繳械。特別是當台詞說到「舞蹈是抽象的動」,如此清楚的指認、定義場上所見為何物(是「舞蹈」,不是被聲音召喚的動作;那麼究竟是要討論「舞蹈作為舞蹈」的本體論,還是「動作作為敘事」的隱喻呢?),反而令人深深覺得自廢武功,甚是可惜。
儘管《柏拉圖的洞穴》未臻完美,依然可見其跨域對話以「跨出舒適圈」的企圖。以後設角度來看,相較於寓言中的自我/本我角色衝突,此作如何處理種種藝術語彙間的對立與和解,才是更令人期待其未來發展性的。
[1] 柏拉圖最為人知的哲學比喻之一,收錄於其《理想國》第七卷,藉其師蘇格拉底之口,描述一群囚犯被綑綁於地底洞穴中,行動受限,看不到出口,只能看到外面世界透過火光在壁上投射的光影。
[2] 白斐嵐,〈在無命名之後──續談《混沌身響》〉,台新ARTALKS網站,發表於2018/02/13(https://talks.taishinart.org.tw/juries/bfl/201802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