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行動」能否成為藝術?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評論的展演: 太陽花運動
時間:2014.3.18開始
地點:立法院議場、立法院外圍街道、遍地開花
繼陳泰松老師的「以活動掩護行動,一種可以是的美學實踐」,以及張小虹老師的「這不是太陽花,這是打倒藝術的藝術行動」兩篇文章後,本文試圖從藝術史的脈絡中,重新看待太陽花「事件—行動」的藝術性。[1]
在西方藝術發展中,從大眾耳熟能詳的達達主義(Dadaism)到激進的福魯克薩斯(Fluxus, 1959-1978),一系列對「何謂藝術」的本質性挑戰,可謂是一個顯著且重要的藝術運動脈絡。福魯克薩斯並不是一個現代藝術運動,亦不是特定的藝術風格,而是1960年代初出現在歐美各地鬆散的國際性藝術組織。這個組織中的藝術家來自世界各地,藝術創作活動也各式各樣,作品五花八門,什麼都有,但精神是比較一致,即是「把藝術弄的不像藝術」,強調日常生活中的物件、事件的本質和藝術三者之間關係。而成員之一,貝・瓦爾特(Ben Vautier)更宣稱「所有一切皆是藝術」。由此可見,藝術家們的行動呈現出對社會的否定,對自己的肯定。依此脈絡,並撇開政治的訴求與經濟利益的觀點,在這場看似尚未結束,或正在形變(transform)的「太陽花學生運動」(筆者寧可將之稱之為公民自覺行動藝術事件)中,很多參與者以自己本身主體上的特質與技能參與這場活動的過程,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媒體、藝術、美術背景的參與加入了這場活動。從紀錄片工作者李中旺等人全程拍攝紀錄、錄像藝術家袁廣鳴的風格式創作、陳敬元在立法院寫生、藝術大學院長龔卓軍引領創立的平面媒體—報民、流行音樂團體創作島嶼天光、默默無名的藝術系學生投入海報、圖像設計,到新媒體藝術學生現場利用雷色燈光打出事件標語,這一切以媒體藝術、藉油畫寫生、用塗鴉方法,或其它多元類型的表現,重新定位台灣這塊土地上的藝術行動![2]
無論知名與否,具有特別創作能力且參與太陽花運動的台灣公民,猶如是馬修納斯(George Maciunas)當年試圖在所有藝術的表現上,以破壞性的策略咄咄逼問既定的藝術概念,其對藝術思維的牽涉,廣泛地從本體論—「質問怎麼樣的藝術才是藝術」(What is Art?),到認識論—「我們如何知道我們所知的就是藝術」(How do we know what we know is art?)。簡單來說,太陽花作為一場「事件—行動」結合了創造性的事件(從318攻佔到330黑潮)、影像創製(紀錄片、MV)、非樂器聲響藝術(噪音、抗議聲音)、行動詩/口號/標語,或所有這些藝術形式的混合,以跨媒體匯流的方式,整合性地湧現在台灣人民面前。一如當初在伏爾泰酒館內的查拉(Tristan Tzara)、揚口(Marcel Janco)、胡森貝克(Richard Huelsenbeck)等人,以及紐約的杜象(Marcel Duchamp)狀似莫名的展演,在這場「事件—行動」中的創作者,多以解構的角度重新處理聲音(包含最後的大腸花)、文字(包含語言遊戲式的戲謔)、圖像與行為的片段,企圖跳脫僵化的觀看角度,提出更深沉的行動主義哲學思考。
此外,我們可以發現,參與太陽花運動的公民們,高度善用這個年輕世代的武器—媒體—作為傳遞訴求的通道,將事件訴諸於眾。此般景況也類似從1985年開始,一群匿名的女性藝術家,帶起猩猩面具,組成的游擊女孩(Guerrilla Girls),以戲謔、嘲諷、幽默的策略,透過她們擅長的海報藝術,達到其反性別歧視的政治訴求。因此,若將時空轉換到2014年的今日,社群網路與媒體科技的創新不可否認地幫助運動者快速地將訊息傳播到全世界。這些新媒體科技無可諱言地助益了這場運動,從第一天台大新聞研究所的學生,利用媒體科技直接向CNN iReport發聲開始。隨後,透過Flying V募款633萬,自己創立對外發聲管道,中間更重要的是當代重要的設計大師聶永真的作品成為國際主流媒體的視覺語藝(visual rhetoric)。更重要的是,學生佔領立法院後,公民或團體自發性地陸續進入議場,以網路實況轉播提供未經剪接的影像,並透過PTT、Open Source、Ustream、FireChat與Hackfoldr等新媒體管道自主發聲,這是一場對主流(政治性、商業性)媒體的文化反堵運動,一種反媒體運作常態、反資訊餵養,行動式遊牧傳播的開端。
縱觀這場強調人民感知應連結於最細微的日常生活、事件的本質和藝術之間關係的事件,事件本身就具有藝術形式,而陳為廷在大腸花活動直言:「這23天大家好像演了是一場『戲』,今天(大腸花)好像是『殺青慶功』」便是最佳註腳。
相關評論
這當然不是藝術:不該提名太陽花運動的理由 第十屆台新藝術獎觀察委員 陳宏星
「太陽花」藝術?「大腸花」藝術? 從藝評的角度看台新獎第一季提名 第十屆台新藝術獎觀察委員 陳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