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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編舞到社會編舞:將編舞作為策展方法

吳孟軒 | 發表時間:2021/12/31 16:02 | 最後修訂時間:2022/01/26 11:27

評論的展演: 《非常感謝您的參與》2021大觀國際表演藝術節-王甯《運動提案》

甫於今年11月在台出版的《邁向操演時代:展演作為策展策略》,德國表演藝術策展人佛羅里安.馬札赫(Florian Malzacher)與喬安娜.華沙(Joanna Warsza),在書中提出「表演性策展」(performative curating)的概念,也就是如何將「表演性」(performativity對時間與空間的組織、問題化固定敘事、對真實的建構、對意義的重塑、觀眾的共在(co-presence)、戲劇構作作為策展的方法,讓作品、藝術家、觀眾與社會之間,能夠透過表演性的建構,因此產生具多孔性的臨時社群,從中產生多層次的激盪、對話與辯論。「表演性策展」所關注的是,如何透過一系列具連貫性與一致性的表演事件,勾引出藝術節參與者對於美學、政治、歷史、社會等層次的共同辯證,同時,也透過策展的實踐過程,生產屬於表演藝術的獨特策展論述內涵與技藝,以跟視覺藝術脈絡的策展,產生理論與方法層面的區隔。【註1】

「表演性策展」所構成的策展轉向,同樣也發生在台灣當代舞蹈領域:從我在〈以身體回應提問:當「策展」進入臺灣當代舞蹈〉一文中,對國藝會補助成果檔案庫的觀察顯示,自2016年始,台灣當代舞蹈界便出現類似「表演性策展」的取徑;舞蹈的策展,不再僅是以「舞展」、「藝術節」等節目組合的方式進行,而是開始出現由策展人提出問題意識,並讓藝術家以舞蹈與身體作為介質,集體生產出感官性高、實驗性強、動態且有機的策展方式。近年值得關注的案例,包含探究身體和聲響如何在即興中發生直覺性碰撞的「驫舞劇場混沌身響」;透過資深舞蹈家與評論人對談與演出影像放映,重構臺灣舞蹈生態發展脈絡的「驫舞劇場〈重製場:Back to the moment Dancing Talking Bar〉舞蹈影片演說策展」;集結劇場團隊、獨立藝術家與文字工作者,實驗身體如何生成跨領域動能與思辨的「壞鞋子舞蹈劇場島嶼身體實驗聯盟」。這些以獨立舞團為單位所進行的策展,都讓舞蹈策展開始跳脫作品的排列組合,轉而注重藝術家們之間的激盪,以及舞蹈相關的知識生產。【註2】

「表演性」的概念確實為舞蹈策展打開了許多想像與操作空間,然而,正如比利時表演學者博亞娜.克維奇Bojana Cvejic)所提醒的,在越來越多舞蹈作品都以「表演」或「編舞性表演」(choreographic performance)自稱時,編舞與表演,仍有概念上的根本不同: 1990 年代以來,研究行為藝術的佩姬.菲蘭(Peggy Phelan),認為「表演」在本質上,是一消逝的本體,而此難以捉摸、朝生暮死的特質,讓表演注定與時間、記憶的逝去與重複有關。菲蘭的主張,對舞蹈研究產生重大影響,身體在舞蹈裡那轉瞬即逝的運動,不僅是一種關於存在的書寫,此書寫樣態的特殊性,在於其本體在發生的同時,也正在進行自我擦除(self-erasure)。【註3】

消逝、失落、缺失和缺席,成為21世紀舞蹈研究對於身體運動與存在的概念,舞蹈被視為對時間流逝的標示與記譜,編舞,則開始成為對缺席的調度。不過,舞蹈的消逝,並不意味著帶著哀傷的一去不復返,而更是在那持續消逝的身體運動中,舞者與觀者的身體之間,彼此開始產生震動與聯繫。因此,舞蹈學者安卓.勒怕奇(Andre Lepecki)認為,迴返(pass around,或comes back around ),或許比逝去(pass away),更接近舞蹈發生的時刻:舞者、觀者、編舞者的身體,透過舞步、汗水、呼吸、情動、意象、訊息,彼此來回交織與融合,而在這樣的身體內外相互接受與感知序列裡,構成了舞蹈特殊的訊息交換體系。【註4】

編舞,便是對此感知序列的安排,配置著此交換體系的美感結構,於是,克維奇強調,「編舞」不能被簡化為僅是技術性的行為,而更是存在與思想的載體,編舞的意識不僅發生在表演之前,也滲透在表演的每個環節,無論那是創作、演出還是觀看【註5】。換言之,編舞是串聯動作、思想、反省、意識、無意識、經驗、情動的書寫行動,允許身體與身體之間的彼此反饋與交錯偏移,而當如此特殊的書寫行為,自成一個完整載體,同時,又被身體運動的迴返所溢出、僭越、覆蓋之時,克維奇認為,那正是表演性(performitivity)所發生的瞬間。【註6】

當編舞作為一個特殊的書寫行動與思想載體,其就沒有必要與「動作」(movement)相互連動。比利時舞蹈學者魯迪.拉曼Rudi Laerman)進一步指出,與動作脫鉤後的編舞,其所能發揮的範圍更加廣泛,諸如物件、建築、觀眾、光線、影像等原本作為附屬的表演要件,都可以因此成為編舞的主體,而無須依附在表演者的肉身或創作者的作者性之下【註7】。「身體」,不再必然等於「人」,物件的身體、媒材的身體、空間的身體、聲響的身體,都可以是編舞書寫的對象,以及在編舞裡交纏震動的身體。

在台灣的案例中,編舞家陳武康與影像創作者孫瑞鴻2019年的《非常感謝你的參與》,便相當值得討論:《非常感謝您的參與》中的六位表演者音樂設計柯智豪、燈光設計徐子涵、舞台設計廖音喬、影像導演孫瑞鴻、編舞陳武康、舞監孫唯真 ,在整場演出中,主要以各自擅長的媒材,相互協商出所要發生的事件序列,無論那是影像、空間、物件、身體、光線、聲音,或是政治立場、文化符號、個人特質,同時,也在對等的前提下,讓多重媒材之間彼此呼應、支撐、幫忙、退位與進場。《非常感謝你的參與》透過表演者與媒材之間彼此的相互關照與精密協商,產生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的社會關係,同時在媒材與媒材之間、表演者與表演者之間、表演與觀看之間,形成了一場關於平等的編舞,一種對當代民主或烏托邦的生產關係想像,或稱,關於「共有」(the commons)的政治藍圖。【註8】

編舞家王甯於本月發表的《運動提案》,同樣去除了舞蹈作品必然得以「舞蹈」作為創作主體中心,而是轉向探問身體與聲響、燈光、空間、影像之間的運動關係:整場演出以六分鐘為一循環,共有十個六分鐘,場上有一計時器進行倒數,而王甯(身體創作)、廖海廷(聲音創作)、曾睿琁(燈光創作)、蔡詩凡(空間創作)、趙卓琳(空間創作)便在每次鈴響前,相互商議當下這個六分鐘要如何構成「表演」。相較於《非常感謝您的參與》,《運動提案》選擇暴露更多的,是協商的過程與細節,並在彼此聆聽與承接的關係基礎中,構成表演的策略與進程。觀眾在《運動提案》裡,也成為創作者們諮詢與討論的對象:在表演中段,創作團隊選擇插入了「類演後座談」的安排,以觀眾對表演內容的提問為引,逐漸將接下來六分鐘表演內容的提議權,賦予觀眾。換言之,《運動提案》在去除的,不僅是舞蹈本位,也是創作本位,然而,在此看似去中心的生產關係裡, 也依然存在一讓所有安排皆得以成立、而不至於雜亂無章的骨幹:對「互為主體」與「彼此共震」的深度經驗與高度熟練。《運動提案》無疑是對舞蹈特殊訊息交換系統的一場提煉,其生成於舞蹈,再從舞蹈中解放,而創作團隊對此核心概念的指認,則是一場體現民主的過程。【註9】

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當編舞更廣義地朝向多樣媒材,此並非等同於可以不負責任地恣意連接、散漫協作,而更是如何在其中找到管理(manage)與治理(govern)的方法,形成內在的連貫邏輯與足夠成立的對應關係,讓編舞成為異質性的多重聚合(assemblage)。從更廣義的文化層次而言,如此的「編舞」,同時也是在透過美感配置,體現編舞家與表演者的認同敘事、身份政治與意識形態。從《非常感謝您的參與》與《運動提案》裡,可以看到美國比較文學學者安德魯.赫維特(Andrew Hewitt)曾提出的「社會編舞」(social choreography)概念:編舞,成為了架構社會的藍圖與未來預演,同時也透過身體運動所構成的訊息交換體系,將創作者理想的社會秩序、道德價值、政治主張,得以透過表演美學付諸實踐。【註10】

「編舞」的策展潛能,或許也正是在此開始出現:當人與非人、身體與身體、媒材與媒材之間的震動,形成了一種存在的特殊樣態,而策展能提供的也許是,從更為組織性的層面,勾勒舞蹈中那從書寫行動到自我消融的軌跡,從情動流竄到沉澱意義的過程,於是能讓編舞所構成的特殊訊息交換系統,足以透過表演事件的積累與組裝,逐漸共構成為文化建構、集體記憶、社會關係的基本單位。






【註1】佛羅里安・馬札赫(Florian Malzacher)、喬安娜・華沙(Joanna Warsza)著,白斐嵐譯,2021,《邁向操演時代:展演作為策展策略》。台北:書林。

【註2】吳孟軒,2021,〈以身體回應提問:當「策展」進入臺灣當代舞蹈,國藝會補助成果檔案庫。

【註3】Bojana Cvejic, 2015, Choreographing ProblemsExpressive Concepts in European Contemporary Dance and Performance. Palgrave Macmillan. 

【註4】Andre Lepecki, 2016, Singularities:Dance in the Age of Performance. Routledge.

【註5】Bojana Cvejic, 2015, Choreographing ProblemsExpressive Concepts in European Contemporary Dance and Performance. Palgrave Macmillan. 

【註6】Bojana Cvejic, 2019, ’How Does Choreography Think “Through” Society?’. Maaike Bleeker, Adrian Kear, Joe Kelleher,Heike Roms, eds., Thinking through theatre and performance.Bloomsbury Publishing.

【註7】Rudi Laerman,2008, ‘ “Dance in General” or Choreographing the Public, Making Assemblages’. Performance Research, 13:1, 7-14.

【註8】吳孟軒,2020,2019大觀國際表演藝術節紀念專刊,〈將劇場作為共有之地,展演一個未來的現實:《非常感謝您的參與》演出評論

【註9】《運動提案》節目單裡,有著這麼一段文字:「面對這次《運動提案》短期駐村呈現,嘗試從運動從個體開展至群體,除了提問身體與聲響、燈光、空間、影像等劇場展演構成要素的連動關係外,當舞蹈不再是唯一主體,什麼樣的工作方式與策略適合這個主題?媒材與媒材之間衍伸至我與所有共創夥伴之間。如何在過程中傾聽彼此、共享知識、交換意見、處理差異?反思我所處的世代,1991年後出生的臺灣人、舞蹈創作者,民主究竟如何體現在我們的身體實作與行動決策中?」

【註10】Andrew Hewitt .2005. Social Choreography: Ideology as Performance in Dance and Everyday Movement. Duke University Press.



(本文為國藝會2020-1期常態補助案「編舞性策展:將編舞作為策展方法」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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