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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去腿骨的身體身陷囹圄:《阿忠與我》

吳孟軒 | 發表時間:2021/05/30 11:53 | 最後修訂時間:2021/05/31 22:57

評論的展演: 周書毅✕鄭志忠《阿忠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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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忠與我》演出照片         攝影|陳長志        圖片提供|國家兩廳院

      由鄭志忠與周書毅共同創作與演出的《阿忠與我》,於今年台灣國際藝術節(TIFA)首演後,便引起一陣熱議。至今許多演出評論所指出的,多是關於「健全/障礙」的提問,其中許家峰〈平權是夢還是夢〉的論點頗為代表性,該文認為《阿忠與我》是由直立人以身體詮釋肢體障礙,試圖藉由「偽殘」去同理「殘」的身體感,兩種殘相互協作後,在舞作中成為抹滅差異的平等表象,所謂的「平權」或「共融」,實則有著健全者與障礙者之間微妙的權力關係。另外在評論中被關注的,則是作為小劇場先鋒的「鄭志忠」在此作的處境;謝鎮逸的〈方法阿忠:「我們」的共體身艱?《阿忠與我》,便直指「鄭志忠」作為台灣目前最資深、強悍的障礙表演者,又是台灣小劇場運動史的重要人物,其所經歷的嚴肅歷史時空,在此作身體平權主義先行的製作概念下,不僅全然退隱,也因過度的謙卑與讓渡,而質變為過度保守的矯情與浪漫。此外,謝鎮逸也認為,即便周書毅以障礙者的身體運作邏輯作為方法,但兩人的身體差異並無法透過仿擬而趨近,因此,即便兩人共體了「身」艱,卻仍無法在歷史身體上共體「時」艱。

      我大致同意許家峰與謝鎮逸的主要論點,然而,我仍想先將以上「健全/障礙」、「周書毅/鄭志忠」等爭論放在一旁,以《阿忠與我》的身體為軸線,去鋪述我為何認為「健全/障礙」的認知系統,正是《阿忠與我》想要解構的,以及「周書毅/鄭志忠」的個人身體史,也正是《阿忠與我》想要抑制的,而其是如何用身體試圖逃逸,又是如何在劇場裡陷入困境。

 去腿骨的身體

      因小兒麻痺而雙腳萎縮的鄭志忠,其身體重心的支撐結構,便不若雙腳健全者,是由骨盆承重後,平均分散至雙腳的膝蓋、腳踝與腳掌。在這樣的身體條件下,身體若要移動,所能採取的策略有三種:一是藉由甩盪產生動力,一是靠雙臂支撐起全身的力量(包含使用拐杖),三則是使用輪椅滑行。

      甩盪、支撐、滑行,便構成《阿忠與我》的動作片段與進程:鄭志忠在地板甩動癱瘓的雙腿,輔以上臂承接動力,藉此產生空間上的大幅位移;周書毅將自己從輪椅拋出、僵直雙腿,完全放棄膝關節和腳踝的活動度,改以大腿前側作為與地板主要的接觸與承重面;周書毅斜倚著上半身在側牆,不以雙腳分散重心,而是以側手臂支撐全身的重量;鄭志忠與周書毅蜷縮在地板,以接觸即興的方式相互支撐、緩緩移動;鄭志忠與周書毅坐在輪椅上,從繞圈開始,逐漸在滑行中產生加速、借力使力、反彈、疾行,構成一套雙人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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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忠與我》演出照片         攝影|陳長志        圖片提供|國家兩廳院

      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鄭志忠在多邊型支架上的攀爬:舞台設計李智偉在演後座談曾解釋,鄭志忠所攀爬的支架,其骨幹是以鄭志忠和周書毅兩人的腿骨長等比例製成,也因此,支架之間並非以常見的90度達成支撐。換言之,李智偉將兩人的腿骨重新空間化,製造了一個傾斜的支架,支架的重心並不在正位(alightment)上,屬於一般定義的「失衡」(unbalance)。當重心也不在正位上的鄭志忠,在不在正位的支架上攀爬,便是以失衡對抗失衡,並在極端的失衡與傾斜中,尋找重心如何在移動時安放。

      若我們將上述這些片段,視為由鄭志忠的雙腿結構所引動的動作方式,而《阿忠與我》正在呈現一個「去腿骨的身體」,是如何在各種情境下移動與平衡。這其實是個頗有趣的提議,其關乎的是如何用身體將「障礙」一詞拆解,並成為一種重新結構空間的方式。在這個創作前提下,鄭志忠與周書毅彼此是誰、曾經經歷了什麼,便不再那麼重要,身體史也就不會是此作需要處理的面向。因此,我認為鄭志忠與周書毅是很有意識地壓抑彼此皆很亮眼的表演經歷,轉而提議以骨骼、移動與重心,對於已被固定化定義的字詞進行再定義,包含「健全」,包含「障礙」,包含這兩個字詞的慣常認知所形構的空間,同時,也包含了「鄭志忠」與「周書毅」本身。也就是說,「去腿骨的身體」作為了《阿忠與我》逃逸的策略,從健全與障礙的二元系統逃出,也從鄭志忠與周書毅各自的個人系統中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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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忠與我》演出照片         攝影|陳長志        圖片提供|國家兩廳院

劇場幻象的囹圄

     「去腿骨的身體」確實有其解構慣常的潛力,卻也同時十分冒險,因其和「模仿障礙者」的分別,只有令人捏把冷汗的一線之隔。換言之,「去腿骨的身體」固然可以特定的身體運動理解之,但其也同樣具有強烈的符號性,而如何處理這個符號性,端看創作者如何拿捏。

      然而,《阿忠與我》選擇了一個令人困惑的方式:其一方面欲以「去腿骨的身體」逃脫對「障礙」的認知系統,但另一方面卻又以種種劇場美學的操演,層疊架構了對「障礙」的詮釋體系。《阿忠與我》所架構的詮釋體系,是文學性的、詩意的、充份感性的,尤其在舞台、燈光、音樂的烘托,以及口白和詩句的介入下,整體舞作的美感與詩學不斷充沛地湧現,例如以效果器放大滑行、傾倒、摩擦的種種聲響,多角度的側燈讓兩人的陰影擴張到整個牆面,輪椅探照燈映照巨大支架的蒼涼科幻感,穆罕默德.達維什(Mahmoud Darwish)的《想想別人》詩作在黑暗中響起⋯⋯這些如夢的畫面,都讓「去腿骨的身體」本身,逐漸顯得面目模糊。

     此在鄭志忠穿鞋的片段尤為鮮明:我不確定這個片段是否原先意在作為鄭志忠身體結構的介紹(introduce),以呼應於舞作開頭周書毅的身體展示。鄭志忠的雙腿如何安置進輔具、輔具如何成為腿骨之外的腿骨、身體之外的身體,意即技術物如何與身體共謀,這原是一令人眼睛一亮的刺點,然而,相對於周書毅即興時的簡易場燈,在舞台深處的燈泡黃暈與多邊型支架下的鄭志忠,卻因此顯得頗為煽情,整個片段強力召喚著觀眾對於身障者的感佩,以及對於差異的凝視。而其中,最幽微也最令人不安的莫過於,這個凝視並非來自明確而赤裸的權力位階,而是隱晦且溫情地,穿插在每個名為平等的觀看隙縫裡。

     換言之,《阿忠與我》創造了一個矛盾的情境:其一方面反詮釋,一方面又創造過多的詮釋;一方面希望以身體解構障礙,卻又同時生產對於障礙的美感凝視。障礙身體的特殊物質性,原是作為整體舞作的腿骨,《阿忠與我》卻又自己去了腿骨,因而困在劇場的幻象裡,徒留一幕幕在感官層次上的催情。在這樣綿密的美學隱喻裡,去腿骨的身體是無從施力的,原本基進的身體實驗只能向內塌陷,成為對於「同理」甚至「同情」的保守召喚,同時也勢必讓觀看重新捲入差異政治的詮釋老路。

     因此,回到眾多演出評論所在意的「健全/障礙」、「周書毅/鄭志忠」,我認為此作真正的致命傷,其實不在創作者是否過度溫情地面對差異、平權與共融,而是《阿忠與我》僅處理了「去腿骨的身體」的運動潛能,卻迴避了身體與觀看本就具有的符號性與政治性。這個迴避,讓原本希望以身體、光線、聲響、空間打開觀眾對「障礙」理解層次的創作意圖,卻因劇場美學的過度介入,反而更加放大了「障礙」、「健全」、「鄭志忠」、「周書毅」所具有的符號性與政治性意涵。

     不過,不可諱言的是,《阿忠與我》所提出的「去腿骨的身體」,的確是以身體逃逸系統(無論是「健全/障礙」的系統,或是鄭志忠與周書毅的個人系統)的一個有潛力的路徑,即便其最後相當程度地自陷囹圄。另外,值得肯定的是,此作所使用的無障礙字幕、口述影像、即席聽打,以及觀眾席的設置,其周全程度在台灣劇場中也確實罕見,即便這些設計對於創作而言,其實變相加承了舞作所建構的障礙系統,使其變得更加綿密、更無助於逃脫,卻仍無法否認其在製作與執行層面的細緻程度,對有意打造共融劇院的場館與團隊而言,著實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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